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09-27 21:25:06| 人氣3,09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診斷:心因性暴食症、個案編號十二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心因性暴食症 Bulimia Nervosa

1. 重複發生暴食發作,一次暴食發作同時具有下列兩項特徵:
(1) 在一段時間內吃下的食物量,絕對超過大多數人在類似時間,及類似情境下所能吃的食物量。
(2) 在發作時,感覺缺乏對進食行為的自我控制。
2. 一再地出現不當的補償行為,以避免體重增加。如:禁食、催吐、過度的運動等。
3. 平均而言,暴食及不當的補償行為,同時發生的頻率每週兩次以上,並共達三個月。
4. 自我評價被身材或體重不當影響。
5. 此病症不僅發生在心因性厭食症發作中。
6. 不當的補償行為分成兩種類型:
(1) 清除型:發作期間,曾規律地催吐,不當使用瀉劑、利尿劑、浣腸等。
(2) 非清除型:發作期間,曾規律地催吐,不當使用瀉劑、利尿劑、浣腸等,而是使用其他諸如禁食、過度運動的不當補償行為。

以上資料源自
DSM-IV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

台長: 小塔

您可能對以下文章有興趣

人氣(3,090)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家庭生活(育兒、親子關係、婚姻) | 個人分類: 《 心理病症 |
此分類下一篇:診斷:強迫症、個案編號十二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