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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21:33:42| 人氣24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做愛做的事 做該做的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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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愛做的事 做該做的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17/today-family3.htm
 文/艾哈拉

並不是艾哈拉保守或跟不上時代,而是我實在不明白,為什麼要用「炒飯」來取代「做愛」呢?一來,不是必須要有愛的感覺,性生活才會更和諧、更滿足嗎?二來,如果伴侶間希望情感能長久維繫,不也是必須靠「做」出來的具體行為,才能讓對方感受到「愛」的存在嗎?

我的同事Carol應該就是一個最典型的樣本,因為她雖然已經結婚10年,但在不知情的人眼中,他們夫妻卻如情侶般那樣恩愛。

在Carol和她先生的規劃裡,每半個月要分別和婆家及娘家的長輩各吃一頓飯,每一個月也要安排一次家庭聚會,輪流邀請兩人的老同學或老同事到家裡用餐,至於每三個月,則是夫妻單獨的島內民宿旅行,而最難得的就是,如果兩人步行,Carol都堅持一定要和老公手牽著手。

光是在街上攜手同行,對很多人夫就是一大難題,因此公司就有某些男同事在私下議論,有Carol這樣注重細節的老婆,壓力實在很大,甚至還有同事揶揄地說,他們夫妻根本是按照「婚姻寶典」,在演出一齣完美夫妻的愛情戲。

他們的確是的,因為Carol和先生在婚前最大的共識就是,既然要結婚,就要做到別人眼中的模範夫妻,因此,就算感覺是在演戲,但能像Carol和她老公這般投入,應該並不是壞事啊!甚至如果我們回想當年談戀愛的心情,不都只是專注在:「到底該怎麼『做』,對方才會愛上我。」

有很多夫妻都會抱怨,「婚前婚後,另一半就像變了個人一樣」,但這不也正是因為多數人在結婚後,就都「懶得做」那些戀愛時該做也喜歡做的戲,像艾哈拉就不懂,戀愛時常說的「我愛你」或卿卿我我的小動作,怎麼到了婚後就變成「好肉麻啊!」所以,美滿幸福的夫妻生活,除了要靠做愛做的事來維繫,更必須多做該做的戲啊!

台長: 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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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y
說得很對阿
我們到現在也還會說i love u *羞*
在車上也都牽著手
(平常就不行了..要牽小孩)
2012-07-21 12:54:01
版主回應
那你們就是這篇說的模範夫妻

咦,這篇的主角都不牽小孩?
2012-07-21 21:47:0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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