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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3 18:22:58| 人氣751|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為何結婚?又為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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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並不只是攸關同志權益的一件小事,而是很可能顛覆許多人對「婚姻」的傳統思維。(歐新社)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3/today-family4.htm
為何結婚?又為何離婚?

文/艾哈拉

今年七月,或許是同志特別期待的月份,因為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所研擬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將在本月份公開,而如果順利的話,那就可以送交立法院接受審議。

當然,對占社會絕大多數的異性戀來說,直接的反應可能就是「關我們什麼事啊!」但是艾哈拉真的建議社會大眾都能共同關心這個法案的推動,因為,它並不只是攸關同志權益的一件小事,而是很可能顛覆許多人對「婚姻」的傳統思維。

原因在於,在這次「伴侶盟版」的<民法修正草案>中,將同時包括三個方案,分別是伴侶制度、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及重構多人家屬制度。其中,伴侶制度的設計概念,或許能提供大眾對「成家」的另一個思考面向。

簡單來說,伴侶制度所主張的是,只要兩個人願意承諾互相照顧並共組家庭,就可以登記成為伴侶;而差別在於,伴侶制度更強調兩個個體的結合,所以伴侶雙方的親人,並不會在法律上產生姻親關係。

顯然地,伴侶制度將會有「更人性化」或「更不近人情」的兩種激辯,因為,對某些情侶來說(尤其是想再婚的中年男女),不管是家人在婚前的反對,或是在婚後對夫妻生活的干涉,都可能形成家人間的摩擦甚至婚變;但是,如果所謂的「成家」,卻沒有娘家、婆家的存在,或是少了親友間的互動,似乎又無法感受「大家族」的圓滿傳統。

總之,記得以往每當有朋友要離婚時,艾哈拉都會用感嘆的語氣說:「多少同志渴望結婚卻不可得,而你們擁有這種權利卻又不珍惜!」所以,<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即使和異性戀沒多大關係,但或許可以讓大家慎重思考:「我為什麼要結婚?」「我真的該離婚嗎?」


其實我認為對異性戀來說
也是合法的[伴侶制度]比[婚姻制度]好得多

 

台長: 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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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y
我最近也才發現原來我們這裡同志可以結婚哩:)
2012-07-05 12:00:08
版主回應
加拿大好像是去年下半年才通過的
2012-07-05 22:55:5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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