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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30 23:26:15| 人氣19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一場不屬於農民的公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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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讀了作家吳音寧「農村再生條例326公聽會」的長信,所以起了了解農村再生條例的想法。坦白說,在這之前對於此項立院初審通過的條例一概無知,二十四小時連番播報的媒體也不曾清楚交代,新聞已然成為一種作秀兼迎合表演。

花了不算短的時間搜尋網路上關於再生條例資料,「滅農」二字放肆地扎入雙瞳之中,這樣的字眼剎那間有些過於聳動並殘忍。細讀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後,針對台灣日益萎縮的農村型態,立法院藉由此條例將土地徵收建地計畫美化成促進農村發展改善農村經濟大名。動用兩千億作為再生基金,錢的來源法案中並無清楚陳述,會否從原本日益緊縮的公務預算中挪動其他公共計畫經費,反造成農民另方面利益之損失,不得而知;1/2土地強制徵收作為公共建設之途,是否縮減了農民用地,反造成土地炒作農民備受壓迫;農村再生建設皆須經由現政府制定執行,可能形成地方政府預算交涉等工具。

農民需要的是土地,需要的是給予農作之後無慮保障的政府,台灣日益蕭條的農村的確需要政府的鼎力相助,但方法不是這種草率至極且滅殺農民生存權利的法案。農耕地使用率日益減低,在現今糧食短缺危機下,台灣想的不該是將農村建設成都市,而該是發展農村成為永續經營的糧食補給處。農人有其尊嚴有其需求,一個不能發表意見的公證會不配當做法案通過前的門檻,一個僅只是政府作秀的廳堂更不需要動用新聞媒體做更深入的包裝掩護。

我不是農村孩子,老家有的只是一小畝自耕菜園,但我能夠理解辛勤勞動之後看見收穫的感動,我能夠感受鋤頭入土之時那扎實的根源之情。我懂得不多,在瀏覽過農村再生條例部分資料後,仍多少顯得片面,這是無可避免,至少我已經開始了第一步,開始運轉關於農民與農地的想法,

然後繼續下去。



如果還有興趣可參閱以下連結:
http://gaea-choas.blogspot.com/(吳音寧的長信)
http://twpa.ioe.sinica.edu.tw/?p=1432
http://www.tncomu.tn.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462
http://sites.google.com/site/savefarmland/


 

台長: fish 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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