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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8 00:24:15| 人氣174|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就是兇手 殺死我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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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丫...
拼命的奔跑吧...
別停...
停下了 就又要被害怕給追上
害怕什麼?
我不知道...
我知道 我沒有選擇...
我只能拼命的逃...
面對...
又能如何?
我只是又被略過 然後宣判 死刑...

台長: 亦白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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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頭
只能說...好灰喔
加油吧...大哥!!
2008-03-28 14:22:02
小婕
~~&quot
宣判死刑可沒那麼容易呢??
首先~必須要犯刑事案件
(十年以上.無期或死刑)
然後也要很幸運滴被警方抓到
然後做警訊筆錄.移送地檢署
複訊.羈押.偵查.起訴..
移送地院....
上訴高院...
定讞後..
再由法務部長簽結後
等公文下來後..
才可能執行..
所以說:有得熬了喔~~

再說:既然兇手是自己~~
那一般而言...
都是以自殺案件簽結
無須過院~又何來滴宣判呢??


對了~
跟妳說喔~~
請妳別生氣呢~
睡前喝杯牛奶比較好睡啦??
也才不至於胡思亂想...
^Q^
2008-03-28 23:40:4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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