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幾天,我打電話問你履歷表寄了沒。
當天我十萬火急的通知道,還交待你不可以用5塊錢的履歷表來打發那份履歷,要A4大小的正式版,你說你沒有,也不知道該如何寫。我趁著老闆不在辦公室,從自己的信箱找了一份以前寄出去求職的備份給你照著修改。我12點寄,你說會去收,直到三點才說你收到了。還一直問是在哪裏看到的。
在哪裏看到的有差嗎?你自己重看一次會多五千塊薪水嗎?
沒消沒息了幾天,我今天打給你,你說你沒寄,你打了電話去問還有沒有缺,小姐留了你的電話說會聯絡你,沒再打來你就算了。
然後又問我,那我有沒有寄。
我說沒有。
你說,那不是比較近嗎?
而且,你開始轉移話題。
同學,今天沒工作的人是你不是我,如果是我沒工作,我會那麼熱心報給你知道自己不寄嗎?早就悶不吭聲自己寄了先好唄!
而且那裏跟我現在工作的地方離我家一樣遠,是離你家近,你有沒有搞清楚狀況?
你的意思,是如果那麼好那我幹嘛自己不寄要寄嗎?因為我有固定工作了,也做的不錯,目前不想重找,可以嗎?
你說小姐留了你的電話說會聯絡你,如果小姐不告訴主管,如果小姐忘了,如果小姐也有朋友正在失業她想讓自己的朋友來......你以為小姐會真的那麼老實往上報嗎?還有,你的面試官是主管,不是小姐,小姐是沒有決定權的,你不寄份履歷過去,老闆知道你是誰啊?
好啦,其實我有點懂你的意思,你對那份工作沒興趣啦。現在我已經不想再理這件事了,算我雞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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