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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3 22:50:45| 人氣34|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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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是丁丁的生日卻是我記的最清楚的日子
因為哪天剛好是我跟你吵架的第一天開始
從那天開始計算到現在
也有3個月又15天了
你又再度破我的例!
之前最高紀錄是3個禮拜整
你是當第一個耶!!
不要問我為何記的那麼清楚
因為丁丁也算我的朋友
他也是從那天才跟距離疏遠的
時間也過的真快
轉眼我們已經吵了三個月!!
這幾個月你快樂我也還不錯
我真的很佩服
為什麼你都能一直破我的例呢
都是當第一個人!!
這樣好玩嗎?

台長: ~小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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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鳳梨≠鳳梨辣椒
是誰?
2008-03-04 23:01:06
版主回應
人押!!呵呵!
應該只有當事人知道吧
2008-03-04 23:29:55
寒月櫻
小姐
別人跟你吵架那麼久你很高興嗎?
2008-03-07 23:17:1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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