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對人的一身來說是重要的,它是人生中重要的
一個環節,近月來國際巨星(成龍大哥)一項重要宣
導,婚姻為終生大事,在民國以前的漢人社會及台
灣早期的農業社會對當時的許多人民來說都重視愛
情及婚姻,相對的那對現代民主社會的人民來講是
不是更重要呢?
憲法不是規定好了嗎?
男女平等,自由戀愛,這點不是告訴人民戀愛及婚
姻的重要。
近年來台灣社會在貪污風氣之下,做弊做己經變成
台灣人的習性了,台灣人在野蠻文化及流氓風氣之
下貪污變成必要的習性了,在漢人社會台灣是野蠻
民族之所及外族之地,在化外之地來說外族人是不
習王化及不受教育的地方,在不習王化的作風之下
,台灣人變的沒有實力對應社會,變的沒有能力跟
上民主進步的社會,在什麼事都談不上能力及實力
的情況之下,只好什麼都作弊,就連談戀愛及結婚
都要來招作弊,說起來離譜在國民政府教育權益之
下,每個學生都有本同學錄,這同學錄不光是國中
畢業有,就連高中、大專、大學好像都有為什麼在
有同學錄的情況之下反而變成掏空的成立,為什麼
年青人的權益變成掏空,難道台灣人真的那麼差
嗎?
在有同學錄的情況之下,同學錄反而變成被掏空的
犧牲品了,那男生變成對像成空的情形了,學生如
果老實一點的或者優一點的是不是活該應該變成對
像成空的情形呢?
我想不通台灣人為什麼那麼多歪腦筋,就連本同學
錄都沒辨法老實的去用它,要對同學錄產生歪腦筋
呢?
愛情對吾人今年來說現在面對已經是黃昏的歲月,
不是我不交女朋友,是我在台灣這惡劣的社會風氣
之下我沒辨法找對像,台灣人有嚴重的心理變態,
喜歡在他人的愛情頭上動歪腦筋,難道程度就差
到沒辨法交女朋友要給人家掏空嗎?
這掏空女人難道不知道可以夠成死刑的嗎?
愛情對我來說變成風風雨雨的走過許多年,變成我是
暴風之下愛情是我的犠牲品,戀愛及婚姻對我來說變
成搖不可及的夢想了,心理想來苦,我連說話的情人
都沒有,台灣社會如此野蠻的文化,讓一個正常的民
主人民如何面對?
愛情、求學及事業是人身中重要及必須努力上爭的目
標,可愛的台灣人為什麼不能拿出實力來追求它們
呢?
為什麼程度差到非作弊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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