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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5 20:29:41| 人氣2,46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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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通過了!自住客請入場~~

更新~  104-07-22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明年即將上路,財政部賦稅署昨(21)日表示,新制上路後,出售不動產的契稅、代書費、仲介費、搬運費、裝潢費,都可當成本費用扣除,以減輕納稅人的稅務負擔。

財政部昨天發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賦稅署副署長蔡碧珍表示,自明年元旦起,房地合一稅新制將正式上路,個人無論有無應納稅額,都應在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30天內申報繳稅,而營利事業則至隔年申報營所稅時,再合併申報繳稅。

依據申報作業要點,官員指出,自明年起,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者,必須申報繳納房地合一稅;而在持有期間的計算方面,是以自房屋、土地取得之日起算至交易日為原則。

針對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的情形,財政部也放寬,得將被繼承人、遺贈人或配偶的持有期間合併計算,納稅人可望少繳一點稅。

另外,財政部指出,房地交易所得的計算,是以成交價減掉房地取得的成本及費用為所得額;包括契稅、印花稅、代書費、公證費、裝潢修繕費用等,都可當做成本扣除;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也可做為費用減除。

但官員強調,取得房屋所有權後,繳納的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清潔費、金融機構借款利息,不能列為費用減除。

財政部也提醒,納稅人列報成本及費用,都必須提出相關證明,如果無法提示證明文件,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百分之五來計算費用。

至於土增稅方面,財政部表示,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土增稅仍維持現制,但為避免重覆課稅,將採「稅基相減」方式處理,在所得稅基內減除公告土地現值漲價總數額,使土增稅的租稅優惠,也能同步轉軌。

依據申報作業要點,房地合一稅課稅稅基為房地收入減除成本、費用,以及依照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換言之,現行土增稅仍然照課,但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已納土增稅的土地漲價總值,可在所得稅基內減除,避免重覆課稅。

日出條款影響房市走向

房地合一稅將上路 真正逃命波在明年元旦後

作者 / 李建興 攝影 / 張智傑 發表日期 / 2015/6/17 遠見雜誌

房地合一稅將在明年元旦上路,雖然房市專家紛紛出面消毒,高喊新制對九成以上屋主沒有影響,甚至「利空已出盡」,但不少熟悉市況的第一線銷售人員卻透露,由於對賣方而言,舊制比新制有利,許多屋主為躲過新制高稅,紛紛算準賣屋時間,預料明年1月2日後會開始出現龐大倒貨潮。

即將上路的房地合一稅制,除了稅率外,日出條款更深深影響房市走向。依照房地合一稅規定,2016年元旦新制上路後,奢侈稅將跟著退場,而適用新制者有二,其一為2016年元旦以後購屋者,另外為了抑制短期投機炒作,以及配合奢侈稅退場,只要是2014年1月2日(含)之後取得的房屋,而未滿二年就售屋者,也適用新制,其餘則用舊制。

由於市場估計,屋主賣屋,房地合一稅新制所課到的稅金,大約是賣屋獲利的二成至二成五,而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大約只被課到獲利的一成,許多人莫不精打細算,避開新制。而其中的眉角就在「何時買屋、何時賣屋」?

新聯陽實業機構總經理室特助王能敏就分析,2014年元旦以前(含)購屋者,全都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來課稅,唯一得考量的就是,若持有未滿2年,會被課到奢侈稅,因此許多在2014年元旦之前進場買屋的投資客,刻意將賣屋時間壓在2016年元旦後,既避開奢侈稅,又使用到稅金較便宜舊制。

至於2014年1月2日到2015年12月31日買屋者,王敏能指出,也只要撐過二年就可以避開奢侈稅,又能避開新制,使用舊制,以此推敲,這群屋主亦會在2016年以後才開始賣屋。有趣的是,甚至還有投資客為了搶舊制,紛紛搶在今年年底前買房,兩年後再出售。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也表示,在房地合一稅確定日出條款後,目前出現短暫的售屋空窗期,但預料明年元旦後,賣壓將會傾巢而出,值得注意。而這一兩年有意買賣房屋的,可得好好抓準正確時機,否則,差一天恐怕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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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 明年元月起適用


立法院今(5)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確定從2016年元月起,將正式揮別房地買賣輕稅,進入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時代。為避免影響自住者,免只要交易獲利在400萬元以下者將獲得免稅優惠,同時將視持有時間長短採取差別稅率,持有1年以下出售將課徵45%重稅,持有15年以上者一律課徵15%,此外,為防止錯殺,財政部也修正如調職等非自願因素、合建分屋等導致需要短期售屋者一律採20%稅率。

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亦即所謂房地合一課稅稅制,正式讓房屋買賣所得納入課稅體制。

根據三讀通過條文,未來持有1年以下出售課稅率45%;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稅率35%;持有超過2年到10年以下為20%;持有超過10年為15%。而自用住宅交易所得優惠條款則採交易獲利計算,只要獲利在400萬元以下,即可享有免稅,扣除免稅額之後的部分,則按照10%稅率課稅。

為了避免錯殺影響無辜,在立院三讀通過版本中,也修法納入「非自願」條款與「合建分售」條款,亦即2年內因非自願性(如調職、離職等)因素必須買賣房屋,可適用正常稅率20%;若民眾用自己的土地與營業人合建,在2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也不算作短期投機,可適用正常稅率20%。此外,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者,可把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入持有期間。

房地合一稅制也訂有日出條款,根據規定,民眾在2016年元旦以後取得房地,或2014年1月2日之後取得、且持有二年內出售房地,才適用新制,目前所有房屋持有者都不受影響。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相關條文修正通過後,待正式公告後預定於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配合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上路,將停止課徵銷售房屋、土地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即奢侈稅退場)。

此外,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實施後所增加稅收也規定,在扣除中央統籌分配款後,將循預算程序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根據財政部預估,新制實施後,預計第一年影響8495戶,稅收22億元;第二年影響1萬9000戶,稅收85億元;第五年影響4萬8000萬戶,稅收174億元;第十年影響10萬4000戶,稅收285億元。

資料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050147542.html



資料來源:金門律師代書事務所

房地合一稅上路 贈與節稅潮恐現

https://tw.news.yahoo.com/房地合-稅上路-贈與節稅潮恐現-062212328--finance.html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 5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房仲表示,市場觀望消失,未來成交量可望回升,不過,因應房地合一明年上路的日出條款,今年底前恐出現一波贈與節稅或二等親間買賣的移轉潮。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經理曾敬德指出,受惠房地合一稅日出條款的訂定,大多數的屋主未來售屋只要持有超過 2年,不會因為房地合一稅而多繳稅金,不過因為舊制土地交易有免資本利得稅的優勢,預料今年底前因節稅需求而產生的贈與或親友買賣行為將因此增加。

曾敬德表示,去年贈與移轉棟數創下歷史新高,達5.5萬棟,未來房地合一上路後,受贈者再轉手恐出現相當可觀的財產交易所得,導致贈與節稅規劃的效應大減,預料房地合一上路加上遺贈稅的檢討聲浪,恐讓今年底之前出現一波節稅贈與或二等親買賣的移轉潮。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分析,政策上路後,「成交量回升」、「成屋賣方緩售」及「長線投資型買方進場」三大趨勢不可免。

她指出,在同樣有獲利狀況下,房地合一政策對長期持有非自用客戶不利,因此將吸引有意長線持有不動產,未來有轉手規劃的投資者在房地合一稅實施前進場,短期之內成交量應會回升。






台長: Sylvia*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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