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時序進入夏季,天氣逐漸轉熱,各種微生物極易繁殖造成食品腐敗變質,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餐飲業者、食品製造業者及網路販售者應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民眾也要特別注意食品的處理與保存,並掌握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一)「要洗手」:調理時,手部要清潔,傷口要包紮。(二)「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三)「要生熟食分開」:使用生熟食器具應分開,避免交互污染。(四)「要徹底加熱」:完全煮熟且食品中心溫度應超過攝氏70度。(五)「要注意保存溫度」:保存低於攝氏7度,室溫下不宜久置。
隨著民眾消費型態改變,網購宅配食品日益增多,稍有不慎,易發生食品中毒事件,衛生局提醒消費者,選擇網購食品要注意以下事項(一)購買前:1.除選擇信譽良好或有實體通路的網路賣家外,清楚標明注意事項、配送方式、產品責任險等資訊,也可作為選購參考。2.對於賣家提供的消費者服務專線或廠商電話,建議消費者去電查證,確認是否屬實。(二)到府後:1.如屬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的包裝食品,應確認是否依規定標示。2.檢視產品內容物與網路廣告內容是否相符、包裝是否完整無破損、是否變質。
此外,衛生局提醒,若不慎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應迅速就醫並保留剩餘食品及患者嘔吐物或排泄物,以利追查中毒原因;醫療院所如發現食品中毒病患,應於24小時內通知衛生單位處理。造成食品中毒之業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或依同法第49條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