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BEING樂活城市新聞古秀美記者/臺南報導】
為建構營利事業電子化稅務環?,提升稅務服務品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自今(106)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安裝電子帳簿上傳軟體,將帳簿資料利用網路平台上傳或媒體遞送,符合一定條件者,還可以適用多項獎勵措施。
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除會計師簽證申報、機關團體申報或決(清)算申報等案件外,調帳查核案件之營利事業如於稽徵機關所定提示帳簿資料期間或核准展延期間內,以網路或媒體方式提示完整帳簿資料電子檔案者,可適用下列獎勵措施:
一、除經審核有異常項目者外,免再提示憑證供核。
二、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其後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免列入選案查核對象:
(一)經稽徵機關查獲當年度短漏報所得稅額不超過新臺幣10萬元,或短漏報課稅所得額占全年所得額之比率不超過5%,且非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並繳清稅款及罰鍰者。
(二)經稽徵機關調整當年度全年所得額未達新臺幣100萬元者。
(三)其後2年度未經人檢舉或未涉嫌違章短漏報所得額情事者。
三、各地區國稅局將指定專人協助解決或指導有關稅務法令及實務問題。
四、稅務代理人、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受委任如期提示完整帳簿資料電子檔案成效優異者,可列為推薦參加績優稅務代理人、記帳士或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之選拔。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多加利用電子帳簿上傳平台網路送帳,以享省時、減紙及多項優惠措施,一舉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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