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市議員林慶鎭4日揭露已委外操作的永康焚化爐,業者達和公司違反合約不得經營本業之外之附屬事業規定,另成立廢棄物清運公司與民爭利,且球員兼裁判,並控制垃圾收費,但市府卻裝盲裝瞎,讓人質疑環保局與該廠商掛勾,因合約明訂廠商違此條例需終止契約,尤其事業廢棄物的收費與拆帳方式,顯示這是份不平等合約,難道市府都沒發現?市長賴清德坦承此案有道德風險危機與壟斷問題,至於業者有無違反合約,表示將請法制室研究。
林慶鎭議員指出,永康焚化爐於民國97年委外操作,環保局與廠商簽訂20年的代操作焚化爐合作契約,合約第12條還明訂廠商不得經營本業之外之附屬事業,第18條也規定違者得終止契約,但廠商仍執意成立廢棄物清運公司,與其他58家事業廢棄物清運公司搶市場,且球員兼裁判,其他廢棄物清運公司進場需由該廠商檢驗,讓人擔心若合約廠商自行挾帶有毒廢氣物進場,誰來檢查?
林慶鎭議員表示,該廠商還控制垃圾收費,永康焚化路每天的焚燒量約900噸,為保護爐體僅能焚燒850噸,清潔隊收運的民間垃圾量每天約630多噸,剩下的220多頓焚燒量接由達和控制,該公司限制其他58家清運公司的進場量,自己的清運公司卻毫無限制,平均每個月都超過500多噸,尤其一般事業廢棄物收費一噸2050元,但廢塑膠混合物則一噸收費3500元,但二者收費卻同樣僅給市府一噸1300元,達和公司長期控制垃圾收費,市府卻裝盲裝瞎,讓外界不得不質疑環保局與該公司掛勾。
林慶鎭議員還強調,有毒廢氣物一般一噸收費高達上萬元,若達和自行挾帶進場,誰來檢查監督呢?讓人質疑的是,市府制定此垃圾收費及拆帳的辦法,難道沒有發現這件事嗎?這是一份不平等的合約。環保局長李賢衛解釋這份合約是在民國90年訂定,市府給廠商的保證量是155噸,廠商的利潤是從事業廢棄物中收費收取,該局人員在平台協助檢驗有破袋檢查,並未發現有挾帶有毒廢氣物。市長賴清德也坦承此案有道德風險危機與壟斷問題,廠商是否有違反合約,將請法制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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