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為加強處理轄內違規廣告物,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及市容觀瞻,特訂定「臺南市政府處理違規竹木造鷹架廣告物即報即拆作業計畫」及「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處理高速公路兩側違規廣告物計畫」,並自7月強勢實行,處理違章建築物決不手軟。
7月1日起,工務局委由區公所主動巡查轄內樹立於土地上之竹木造鷹架廣告物,凡違反設置之竹木造廣告經區公所查報後,工務局會以書面通知該使用人(即廣告內容之公司行號)限期1週內自行拆除,逾期仍未拆除者,該局排定時程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強制拆除。執行至今已近查報400件,並已陸續拆除中。
另外,為求高速公路行車用路安全及市容觀曕,特訂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處理高速公路兩側違規廣告物計畫』,該計畫祭出強硬手腕,將高速公路二側違規廣告物(T霸),裁以重罰,依建築法第九十五條之三處土地所有權人罰鍰新臺幣十萬元罰鍰,並限期一週內拆除,屆期未拆除者,得連續處土地所有權人新臺幣二十萬罰鍰。而如經工務局強制拆除後,於原地號重建者,依建築法第九十五條規定移送地檢署辦理,並依前款規定限期改善。台南市境內經查有19處違法高速公路二側T霸,今已全數拆除完畢。
工務局表示,希冀藉由竹木造鷹架廣告物拆除計畫及高速公路兩側違規廣告物計畫,可以讓台南市容潔淨,市民行走上不再有潛藏安全危機;該局也呼籲民眾生活周遭如有不合法竹木造鷹架廣告物及違規廣告物T霸,請通報轄內區公所或本市1999市民陳情專線,讓你我生活的環境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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