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國立臺南大學為落實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目的,讓學生瞭解網路相關著作權的法律概念,並提升學生合理使用他人著作的判斷力,特於5月7日邀請長榮大學企管系陳秀峰教授蒞校,以「著作權法保護什麼?」為題進行演講,除了闡述著作的種類、保護的要件、著作權人的權利以及利用著作的限制等基本觀念外,對於網路資訊的利用也有深入的探討。
隨著網路科技的發達,電腦、平板、智慧型手機等3C產品被廣泛使用,網路資訊的取得與傳輸既便利又快速,其中涵蓋文字、圖形、影像、音樂等,均與著作權息息相關。陳教授指出使用網路時的「流覽、下載、轉貼、提供電腦程式軟體或技術以供交換他人著作檔案」等行為,很可能涉及對於他人著作的利用,須謹慎評估,以免侵害著作權。她結合校園和生活中常見的案例,說明著作財產權中最常被利用的「重製」、「公開傳輸」、「改作」、「編輯」及「出租」等權利。至於如何避免侵害著作權?陳教授指出,可以透過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也可以利用“CC”授權著作,並於授權條款的範圍利用該著作。
另外,為促進文化發展,法律也賦予使用者合理使用的機會,陳教授引用著作權法第65條來說明合理使用的效果和檢驗合理使用的四大標準:1.利用的目的及性質2.著作的性質3.所利用的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佔的比例4.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的影響。最後,陳教授提醒大家,在合理使用他人著作的同時,也一定要記得註明出處。
今天與會聆聽的學生們以大一學生居多,從他們踴躍搶答與熱烈回應,相信對於本次專題均有所認知,也更加懂得尊重著作權。尤其是透過網路利用他人著作時,應依照「使用者付費」及「授權利用」的原則,以免發生侵權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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