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檢察官蔡英俊經由「食藥品安全查緝及取締小組」聯繫機制,自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獲報情資:臺南市仁德區某生產豆芽菜、未申請設立登記之「地下工廠」,涉嫌將產品豆芽菜以工業用漂白劑漂白後銷售至臺南市、高雄市各傳統市場及餐廳,乃立即指揮司法警察秘密蒐證。
經蒐證齊全後,遂由本署打擊民生犯罪專組主任檢察官羅瑞昌、檢察官蔡英俊、周盟翔,於103年2月13日凌晨,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等單位逾30名警力,會同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環保局、農業局等單位,至臺南市仁德區某「地下工廠」執行搜索,現場共查扣俗稱保險粉(化學名稱連二亞硫酸鈉即工業級漂白劑)18桶、次氯酸鈉25桶、豆芽菜營養液1瓶及銷貨簿等物,並傳喚該公司負責人邱○為及員工共3人到案說明。
蔡英俊檢察官查獲該「地下工廠」自民國90年起,將綠豆培育發芽成豆芽菜,銷貨前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以保險粉、次氯酸鈉添加入水槽機內浸泡5至10分鐘,使豆芽菜得以更白、更保鮮、更有賣相,每日生產3000至6000斤,再對外銷售至臺南市、高雄市某餐廳、各傳統市場,影響國人食用安全,涉有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罪嫌,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嫌。現場經台南市政府衛生局以快篩試劑檢驗,發現經浸泡後之豆芽菜確有殘餘二氧化硫。
案經蔡英俊檢察官複訊後,諭知該「地下工廠」負責人邱○為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員工2人均請回,後續本署將循線續查違法添加物上游公司,及下游數十家傳統市場、某餐廳等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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