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查獲以胡○○為首合組之老鼠會集團,自99年間起,假藉大陸廣西省南寧市政府默許「純資本運作」行業為由,以多層次傳銷方式,許以高額獎金為誘因,迅速於全省招攬投資人加入,臺南市調查處於蒐證告一段落後,依法報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林仲斌指揮,並於29日由檢察官林仲斌、黃銘瑩、檢察事務官多名及調查局臺南市處、臺北市處、基隆市站、雲林縣站、南機站、臺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臺南市警察局永康分局合組專案小組發動偵辦,共傳喚20餘人,搜索25個相關處所,經查已有3,000餘人受騙,被害金額超過(新臺幣,下同)10億元,訊後主嫌胡○○、劉○○、劉○○聲請押,餘嫌疑人黃○○、鄧○○、王○○、江○○、陳○○、黃○○、許○○、陳○○、穆○○、黃○○、吳○○、黃○○、王○、范○○、石○○等各以2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
調查局發現,本案胡○○等人假藉投資考察或招待旅遊等名義,以投資人僅需支付機票費用,其餘食宿全部免費為誘因,邀約投資人至大陸廣西省南寧市參訪,每次帶團介於50至100人不等,進行為期5至8天之投資考察(術語:走學習),等投資人抵達廣西省南寧市後,先將投資人帶往當地市區參觀導覽,佯稱當地之東盟商業園區、五象廣場、巴馬長壽村等處均係廣西省南寧市政府默許「純資本運作」行業所建設,誆稱當地繁榮景象均係「純資本運作」所致,並加以安排每日分別至南寧市東方廣場、翡翠園、萬正社區、仙葫大道、天池山等「老總」階級之會員高級住所參觀,勾起投資人起而效之的慾望,再由其他支線數名老總分別講授「框架」、「前(錢)保」、「全面分析」、「宏觀調控」及「走學習」等「純資本運作」操作模式、合法性及經驗分享課程以進行洗腦,使投資人將「純資本運作」行業與大陸國家政策、政府公權力及當地繁榮之景象為不當連結,因而陷於錯誤,加入申購投資。然而經實際調查,胡○○等人所言根本無一事實,投資人所繳交之投資款,從未有任何一毛錢用於實際投資,而是全數供應上線的獎金及落入胡○○手中。
本案胡○○等人之所以能延續該組織,主要係利用申購之投資人須繳交人民幣6萬9,800元(折合新臺幣約33萬元)予其直接上線或邀約人,次月可退回人民幣1萬9,000元(即退佣,折合臺幣約8萬元,等於實際投資款項人民幣5萬元,折合臺幣約25萬元),而後投資人即成為「純資本運作」行業會員,並同時取得招攬他人為下線(術語:傘下)及發展組織之資格,每招募1人,即可獲得豐厚之推薦獎金,越是上層的上線得到的是更高的獎金,因而使投資者為取得暴利,而自然為其宣傳,並積極介紹下線。又為了使組織處於常態循環,其規定每人僅限招攬3名第1代下線,超過此限額即須列為第1代下線之下線(即第2代),以此類推。招攬1至2份股可升為「實習」階級,招攬3至9份股可升為「組長」階級,招攬10至54份股可升為「主任」階級,招攬55份股可升「經理」階級,招攬480份股(即23人)可升「老總」階級,「老總」階級依序又分為第1至4代。合計各階層因1名新加入投資的會員繳交會款所領取之獎金高達人民幣4萬5,760元,顯見投資人投入之人民幣5萬元幾乎全數由上線朋分殆盡,毫無投資事實。該組織說穿了就是以介紹下線抽取佣金為主要收入,只是不知道誰成為最後那隻老鼠。
胡○○等人除了於臺北市、臺南市設立「服務處」,由劉○○、劉○○等老總為投資人講班授課(術語:走學習、讀書會)外,甚至透過新北市及新竹市等寺廟出家師父廣招信眾加入。另為規避司法機關查緝,要求下線老總將每月招攬所得之投資人款項,集中於月底以現金方式直接交予胡○○或由黃○○前往收現,再由胡○○自行進行拆帳作業,俟次月5日邀集各下線老總齊聚於臺南「服務處」(永康區大勇路76巷14號),統一發放現金獎金,因而調查局在搜索中在某下線老總家中即發現投資人繳付之400餘萬元投資現金,因金額眾多,還得購買點鈔機算錢。
胡○○等人雖說違反公平交易法、銀行法及刑法詐欺等罪嫌,罪有應得,然若非參加投資的民眾利令智昏,也不可能輕易被此等顯而易見的詐騙手法所惑,而且調查局發現,以所謂大陸廣西「純資本運作」為誘因的老鼠會集團不只1個,且手法相仿,而其所謂「投資」根本是幌子,調查局再次提出呼籲,希望民眾千萬不要再被騙,如果有類似詐騙的訊息,也歡迎向調查局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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