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有關東區裕忠路至仁德區中山路870巷道路開闢工程,陳特清議員質疑協議價格過低且同一地區內為何東區裕東段公告現值33000元,仁德崁腳段公告現值僅3300元,價差高達10倍是否有查估錯誤情事,請市府相關單位查明及重視本案價金補償偏低問題。
地政局表示裕忠路至仁德區中山路870巷道路開闢工程,目前為用地機關與地主協議價購階段,係屬工務局權責,如協議價購不成方進入實質徵收程序。另查裕東段係位屬己完成開發住宅地區,崁腳段屬都市計劃農業區,因使用分區及使用強度不同故公告現值不同。
另依內政部訂定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規定,自民國101年9月1日起徵收地價補償應依該辦法規定估計徵收補償地價並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以作為徵收土地之地價補償標準,非依公告現值加成為徵收補償的依據。地政局長表示︰本市地價評議委員會成員由17位委員組成,成員包括本府財政、工務、地政機關、不動產估價師、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地政士公會、不動產經紀業公會、專家學者及議會議員代表等,評議過程均秉持公正專業立場,本案道路開闢工程之徵收補償價格均依該辦法規定估計及提送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
陳特清議員再度表示地政局查估引用的市價實例是否合宜請地政局查明,以免影響徵收補償價格,地政局表示本案用地之取得,需地機關工務局未能協議價購取得,於辦理土地徵收時,土地所有權人對於徵收補償之市價如有不服,得於徵收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向市政府提出異議,市政府受理後,應提出地價評議委員會重新評議,必要時會建請委員至現場實地勘查,以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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