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債法
公債法提出修正草案時,引起軒然大波,台北市長郝龍斌和台中市長胡志強大力反彈,批得幾乎一無是處,甚至說會影響公共建設。
高雄市也沒有放過批判的機會,指修正案可借貸空間不如高雄縣、市合併之前。
唯獨台南市長賴清德認為可以接受,還提出不要債留子孫的想法。
光是這個想法,就該給予賴市長肯定和鼓勵。
以社會觀感來看,主政者比政續,比人民的幸福指數,還是比誰可借得錢多?借得多就贏嗎?借得多就值得驕傲嗎?借了之後有沒有償債能力?還不了的話,即使調高借貸額度,過不了幾年就又會達到舉債上限了,有用嗎?
必須要有正確觀念。借貸要是為了讓財務調動更順暢,也因此,區分為長期借貸和短期借貸,如果只懂得借錢,卻不知如何償債,導致債留子孫,難道就是好市長嗎?
就台灣現狀來看,因為有選舉,所以要討好選民、爭取選票,所以不難推論,借貸的錢可能被用在社會福利等經常門支出,個人並不反對提升福利措施,但如果因為這樣而拖垮財政,這樣的福利又能支撐多久?真正有利於民嗎?值得深思。
借貸若用在資本門建設方面,或許還有可能回收,除了提升地方政府的償債能力,也真正會落實到幫人民生財。
看到修正案中第六條: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所舉借之超過一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達到債限之百分之九十時,應訂定債務改善計畫及時程表,送監督機關備查。這就是為了提醒縣市政府,必須考量償債能力。
不過,以現行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即使將借貸用在資本門建設方面,地方政府仍未必會提高償債能力,建設做好了,大筆稅收(如營業稅)仍不在地方,同樣無法創造雙贏。
二、 財政收支劃分法
表面上看來,與公債法並無直接關聯,但實質上卻有極大的關係,因此,這是必須同步修訂的。
到底哪一個影響財政較嚴重?以下分析。
這是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資料─
─
中央政府預算
|
年度
|
歲 入
|
課稅收入
|
課稅收入/歲入
|
100
|
1,645,814,600,000
|
1,169,070,000,000
|
71%
|
101
|
1,729,474,748,000
|
1,250,100,000,000
|
72.3%
|
地方政府預算
|
年度
|
歲 入
|
課稅收入
|
補助及協助收入
|
100
|
940,699,068,000
|
425,067,444,000
|
393,063,682,000
|
101
|
960,141,336,000
|
466,658,766,000
|
346,081,420,000
|
地方政府預算
|
年度
|
課稅收入/歲入
|
課稅收入+補助及協助收入/歲入
|
100
|
45.2%
|
87%
|
101
|
48.6%
|
84.6%
|
再看101年度,將六都(含桃園)和其他縣市分開計算
六都預算
|
年度
|
歲 入
|
課稅收入
|
補助及協助收入
|
101
|
940,699,068,000
|
425,067,444,000
|
393,063,682,000
|
六都預算
|
年度
|
課稅收入/歲入
|
課稅收入+補助及協助收入/歲入
|
101
|
71%
|
98.1%
|
六都以外預算
|
年度
|
歲 入
|
課稅收入
|
補助及協助收入
|
101
|
302,798,336,000
|
100,718,736,000
|
167,673,018,000
|
六都以外預算
|
年度
|
課稅收入/歲入
|
課稅收入+補助及協助收入/歲入
|
101
|
33.3%
|
88.6%
|
台南市預算
|
年度
|
歲 入
|
課稅收入
|
補助及協助收入
|
101
|
83,587,552,000
|
38,762,615,000
|
29,745,218,000
|
台南市預算
|
年度
|
課稅收入/歲入
|
課稅收入+補助及協助收入/歲入
|
101
|
46.4%
|
82%
|
看看台南市歲收,以101年度而言,僅佔歲入的46.4%,連地方政府101年度的平均值48.6%都不到,更不要說要和中央比了。
再以課稅收入+補助及協助收入來分析,台南市101年度佔歲入額度的82%,這個數字更是可憐,遠外及六都的平均值98.1%,又比地方政府的總平均值84.6%少了2.6%,也比六都以外的縣市平均值88.6%,少了6.6%。
這是很嚴重的問題,台南市是直轄市,竟然比六都以外的縣市都可憐。
歸咎問題的癥結,就在於財政收支劃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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