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本年度重大欠稅人名單將自101年7月1日(星期日)上午8時起,公告於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ntas.gov.tw),公告期間3個月,請欠繳稅捐的個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儘速完納稅捐,如因重大災害或財務困難,可申請分期繳納,以免遭公告欠稅資料,影響個人及企業形象。
南區國稅局說明,為有效防止重大欠稅並加強稅捐之徵起,財政部責令各稅捐稽徵機關依稅法規定,於每年7月1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就個人累計欠稅逾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或營利事業累計欠稅逾5,000萬元之確定案件辦理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欠稅人姓名或名稱(營利事業一併公告其負責人姓名及地址)、稅目別、欠稅年度、欠稅或罰鍰金額(含滯納金、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欠稅人地址等,該局刻正產製清單審慎處理中。
國稅局籲請欠稅人儘速向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執行分署洽詢繳稅事宜,或採分期繳稅方式,逐步繳清欠稅。如有101年6月30日前繳清欠稅者,因稅款入帳作業時間落差,請納稅義務人主動提示相關證明文件,與該局徵收科或所轄分局、稽徵所聯絡,經查證屬實者,將予以更正公告名單;另經核准分期繳納稅款,且如期繳納者,亦不予公告欠稅資料。
該局強調,清理欠稅為重點工作之一,除採公告重大欠稅人名單外,並加強與行政執行分署建立聯繫及協調機制,主動查調納稅義務人可供執行所得及財產送執行分署運用,對於顯有繳納能力而故意隱匿財產之欠稅人,亦積極追查其動向,並配合執行分署拘提管收欠稅人,請欠稅人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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