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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欠稅不繳,還得負擔滯納金、利息及執行必要費用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陳先生來電詢問,因欠繳個人綜合所得稅而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寄出的通知單,但為什麼通知單除了原來欠繳6,000元外,還要繳納滯納金900元、利息10元及執行必要費用?  南區國稅局表示,繳款書經稅捐稽徵機關送達後,納稅義務人應於規定...

新聞台: 創藝無限 樂活無比 | 台長:古 秀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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