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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9 22:05:10| 人氣460| 回應43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會計 .. 論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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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分 _ 是會計原則

愛情 _ 是無形資產

愛人 _ 是應付帳款

想他 _ 是日記帳

吵架 _ 是壞帳

暗戀 _ 是收不回的呆帳

錯愛 _ 是高估淨利

分手 _ 是結帳分錄

寂寞 _ 是累計折舊

誤會 _ 是錯誤分錄

解釋 _ 是更正分錄

復合 _ 是回轉分錄

眼淚 _ 是業主權益

人情 _ 是流動資產

回憶 _ 是損益彙總



心 _ 不是固定資產
 
 
 
 




                   !!!!!!!!引用知識+!!!!!!!!!

台長: ( 啊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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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
好妙---
但是要學三年這些---

那可要跟他交往很久呢...
慘兮兮
2008-03-02 10:04:28
噢 ♥ 你這隻豬
 
2008-03-03 09:52:08
欸欸,

過分唷

妳犯法囉

自己知道唷
2008-03-03 18:22:14
喵 ●ω●
妳的擅自未經允許的轉貼
已被提檢舉,請你於今日馬上刪文
否則~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yoo485/
已處碰到法律責任
且請向原本文章創作者留言道歉!
2008-03-03 19:27:02
喵 ●ω●
不要以為刪掉留言就可以不負責任
如果無悔改之意
那請為自己的作為負責
準備接受法律責任的告訴
2008-03-03 19:28:23
噢 ♥ 你這隻豬
老實說
其實本來是想留言刪掉文章刪掉
沒事就算了
不過後來想想好像不對= =
這樣是間接證明我真的是*抄襲者*?!

唉...
這篇是我去知識+複製來的
證明↓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6050910624
什麼抄襲?
又不是去你或你朋友那複製的
要引用什麼?
如果是真的去複製我就會引用
我也討厭別人抄襲
所以這道理我懂

什麼版權?
這是大家都在複製來複製去的
況且也不是你創作的阿

標題的話
就真的是這樣阿
用會計理論愛情
= =
我們會計老師有說
我們班可以作證八?!
2008-03-03 19:45:22
噢 ♥ 你這隻豬
才剛回應完
就把標題有我的網址的文章刪掉

唉..
老實說
第一
你們沒證據
第二
像你們那種文章,一定都會鎖右鍵
我複製個屁ㄚ= =

這麼愛亂生影子
我也可以說你某些文章也是去複製別人ㄚ?!
因為你沒引用
你也該吃官司
(((吃的也該比我多八= =?!

可是我不會醬做
因為我不是吃飽沒事= =......

最後的最後......
該跟我**道歉**八?
2008-03-03 20:05:47
喵 ●ω●
只能說~ 誤會
因為內容相似吧
去看看!
抱歉˙ˇ˙
(什麼版權?
這是大家在複製來複製去的
況且也不是你創作的阿)
不同意,因為是真的出自自己所想的
並不知道也這篇來自於知識家的
巧合吧!
緣份是.......會計原則

愛情是.......無形資產

愛人是.......應付帳款

想他是.......日記簿

吵架是.......壞帳帳簿

暗戀是.......收不回的呆帳

錯愛是.......高估淨利

分手是.......結帳分錄

寂寞是.......累計折舊

誤會是.......錯誤分錄

解釋是.......更正分錄

復合是.......回轉分錄

眼淚是.......業主權益

人情是.......流動資產

回憶是.......損益彙總

心...........不是固定資產
「 人 生 不 是 得 到 , 就 是 學 到 」
我 喜 歡 這 句 話 , 很 健 康 的 人 生 觀 。

你 不 是 得 到 一 份 圓 滿 的 因 緣 ;
就 是 學 到 怎 樣 更 靠 近 幸 福 。

你 不 是 得 到 勝 利 ;
就 是 學 到 如 何 避 免 失 敗 。
你 不 是 得 到 最 終 自 己 想 要 的 結 果 ;
就 是 學 到 . . . 世 事 總 不 會 盡 如 人 意 。



* 緣 分 * 是 . . . . . . . . 會 計 原 則
* 愛 情 * 是 . . . . . . . . 無 形 資 產
* 戀 人 * 是 . . . . . . . . 應 付 帳 款
* 想 念 * 是 . . . . . . . . . 日 記 帳
* 吵 架 * 是 . . . . . . . . 備 抵 壞 帳
* 眷 戀 * 是 . . . . . . . . 確 定 收 不 回 呆 帳
* 錯 愛 * 是 . . . . . . . . 高 估 淨 利
* 分 手 * 是 . . . . . . . . 結 算 分 錄
* 孤 寂 * 是 . . . . . . . . 累 計 折 舊
* 誤 解 * 是 . . . . . . . . 錯 誤 分 錄
* 解 釋 * 是 . . . . . . . . 更 正 分 錄
* 復 合 * 是 . . . . . . . . 回 轉 分 錄
* 淚 水 * 是 . . . . . . . . 業 主 權 益
* 人 心 * 是 . . . . . . . . 流 動 資 產
* 回 憶 * 是 . . . . . . . . 損 益 彙 總
* 情 話 * 是 . . . . . . . . 投 資 風 險

ˇ 結 論 : 心 ~ 真 的 不 是 固 定 資 產 ...

因 為 它 隨 時 都 在 變 . . . 人 心 難 測 押!

不 是 得 到 . . . 就 是 學 到
這 樣 的 人 生 ,
沒 有 什 麼 好 失 去 ...
這 樣 的 人 生 ,
沒 有 什 麼 非 得 斤 斤 計 較 .
這 樣 的 人 生 ,
其 實 很 開 心 . . .
也 很 快 樂 . . .
(*不仔細看真的很像,誤會一場~)
真誠的道歉&quotsorry&quot
不知道竟然這麼巧~
還有知識家的那篇並沒有*會計論愛*
而你說你們會計老師說過
那也真是太恐怖了吧
What a small world!
2008-03-03 20:08:30
喵 ●ω●
重新開始ok?

因為那篇,真的是自己想出來的~

...> < 真的沒說謊

也不知道,哪來的那麼巧

所以一看到時,很生氣

妳站在我這來想

如果有人文章也是同樣的情況

那真是...很氣

因為...誰知道那麼巧

而且每個人的文章都是辛苦所寫出來的

= ˇ = SO 緣分,也算是無形資產

因為誰也不知道,會有這麼巧的事情

還有... 回個應 ... 原諒?!
2008-03-03 20:23:44
To :喵●ω●
少噁了

你也叫喵

還加上什麼鳥符號

真是污辱到我了耶!!

自己朋友抄襲還反罵別人

眼睛長歪

那屁眼怎麼不歪

看你自以為很懂法律

那你知道你朋友

(觸犯著作權)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還有你

(誣告罪)刑法第 169 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以為你去她朋友的報台到處毀謗他

不用負任何責任嗎

(毀謗罪)[刑法310](1)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毀謗罪`處易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2)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孩子

少談法律巴

法律保障懂法律的人 你聽過沒

沒聽過還亂嗆

我要你跟你朋友道歉
2008-03-03 20:50:29
噢 ♥ 你這隻豬
好好好...
就算你講的那些都真的

我們來算別條
你去我朋友留言版留什麼

-----------------------------------------------------------
請你跟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weet00k勸說刪除*會計論愛*此篇文章
因為她人已違反著作權
抄襲她人文章
未經過同意
未附註創作人的出處
擅自當做自己的創作
擅自炫燿
這已經是違反到原創者的智慧財產權了
所以請勸告這位抄襲者
盡快刪掉此文章
謝謝合作!!!
否則他人可能會觸碰到法律責任
到時,本人不予機會
以法律制裁...
-----------------------------------------------------------

老實講
剛發現這件事情
就覺得很糙你妹的淦
...不怎麼想原諒了

到我這些朋友的的留言版去
毀壞我的名譽
(((太閒了喇= =&quot
天阿!!!!!不~~~~~~
我辛辛苦苦建立10幾年的名譽ㄝ
(((這句有點老!不過很貼切!我愛!
然後我剛...
還要每個每個去擦屁股=口=
2008-03-03 21:06:07
to 加噁心符號的喵

重新開始

你也想太多了吧

那要不要來個打勾勾

一起和好阿

搞不清楚狀況就來亂罵人

還來說法律

你他媽的自以為學問很高阿

少在那邊丟人現眼了

好不好

趕快來道歉啦

真是不要臉的人
2008-03-03 21:06:10
社會變了

瘋狗愛亂吠

吠完再來說誤會
2008-03-03 21:06:10
留言...不予置評
文章倒是很邱
不過會計真的麻煩~&quot~
2008-03-03 21:12:31
媽媽說不要在懂法律的人前面談法律

要不然會吃虧的唷!

說對不起為什麼不說的有誠意一點阿

你以為裝熟就沒事嗎

傷害已造成 已無力挽回

當初目上有屎

看不清楚 搞不清楚狀況 亂嗆

現在才來道歉

緣分

哼 誰要跟你有緣分

我要懲罰你 !!
2008-03-03 21:16:48
世界上就是有些腦袋裝屎又卡到陰的人愛到處賣弄智慧

好嗆好嗆 好厲害好聰明

哈哈哈哈哈 糗大了吧 耍屌後來道歉

唉..真監介喔 去吃鱉吧你:D
2008-03-03 21:25:49
我真的只是路人
先說= = 我是從一堆朋友裡面連到貴寶地
看到你們的討論 害我忍不住想...發表一下看法
不知道行不行0.0 當然是希望雙方都可以理性的看完我的回應 先謝過各位了
法律又分 情 理
以情來說 誤會是不被認可的 也不該有影射之意 有先入為主的意識
以理來說 雙方其實都 各有些許的 錯誤
貴寶地的台長 當初從知識+ 發現的文章 理應當
一開始便附上連結加出處 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而指控貴台長之人士 在批判之前 需仔細 反覆的
確認 是否真是出至於於你的筆下 貿然的指控 只會有不必要的紛爭
.............................................
以上 謝謝各位理性的看完並思考過
2008-03-03 21:50:20
是 說的是(3指)

但是小的並不認為台長有錯(對啦我偏心)

即使台長一開始沒註明出處 那個人也應該清楚看完文章才可以做定論

如果真覺得有抄襲 大可詢問台長文章是不是自己打的 還是從哪來的 甚至把自己的文章給台長看然後做個比較

但她不但沒有 還做了到處到人家朋友的留言版毀謗的愚蠢行為

我想誰對誰錯大家心裡應該都有數

謝謝路人的指教:D
2008-03-03 22:06:10
你好
我本身是個小品文作家
從朋友口中聽到這裡有件事鬧的沸沸揚揚
好奇的來看一下
是於誰對誰錯 我也就不發表拙見了
不過 我很不認同 你所闡述的 版權
大家抄來抄去?
那是問我們這群靠筆過生活的 要怎麼活下去?
天下文章一般抄
可是 並不代表你可以把版權的所屬 批的一文不值
甚至完全忽略了 作家當初寫文章的嘔心瀝血
還是你只認為 複製貼上 就可以完全否認作家存在的價值?
我並沒有指責的意思 只是希望 不要以偏概全
忽視掉 辛苦付出的人
2008-03-03 22:10:06
也是路人
只是誤會
為何要講那抹多?
該道歉的都道歉了
不然還能怎樣?
心胸放寬一點吧
2008-03-03 22:13:55
你知道ㄉ
阿就誤會梅...嗆三小阿
2008-03-03 22:33:57
路人
「阿就誤會梅...嗆三小阿」
雖然我是路人
但我都看不下了
當初是誰嗆的?
這叫做道歉的語氣嗎?
如果是我原本要原諒也收回來了...
2008-03-03 22:44:15
你知道ㄉ
造你們這樣的說法,兩邊吵來吵去的,政治會好才有鬼
2008-03-03 22:47:23
你知道ㄉ
經濟就在不景氣了還吵
2008-03-03 22:47:51
我哪知道
還扯到政治
好啦陪你聊
經濟不好還不是因為一大對台商跑去大陸
台灣才會那麼多人失業
台灣經濟才會不好
這可跟政治無關
2008-03-03 22:51:20
他知道的
那怎半?社會那麼差...未來還有希望嗎
2008-03-03 22:55:57
誰知道呢
年輕人是台灣的希望
2008-03-03 22:57:45
路人
真的是好像喔,像到不行,之能說巧合太多了
2008-03-03 23:35:21
♥ I `m 吳ㄚ豬
各位大孩子小孩子們
真是太幼稚了?!

用什麼路人..什麼小品文作家
(((少自以為了
看你們的IP就知道誰是誰ˇ哪篇是誰留的
一樣都是資處科
我不是白痴,OK?!

勇敢坦白留下ID
少做這種隨便留ID
不負責任的事情!
2008-03-04 10:46:05
喵 ●ω●
我為這件事道歉
一定要有人來處理
才不會再這樣下去
真的很抱歉
因為朋友
造成妳的困擾
至於
到你朋友那留的言
我只能說
那是逞一時之氣
那是在道歉前
自己的所為
且道歉後...看到你的回應後
馬上就是跟我留言或回應
的妳的朋友
說明那是誤會
刪除~ 不好意思 ... 謝謝
現在想做的是
希望不要再把這些傷害延伸
造成不可收拾的後果
但坦白說
我還是對這件事
感到很驚訝
真的不知道自己會寫出此文章
資處阿~ (會計課...想太多)
總之
我真誠的想解決此事
只能說~ 太詭異...太巧了
也希望事情能結束
別再影響彼此
既然都是資處科
何必這樣呢?!對自己這樣說
錯都是錯在
自己的衝動...
文章創作的當下
真的是很辛苦
而現在唯一想說的還是
對不起
造成你的困擾
(也希望,不要再彼此傷害了)
還有你的一些朋友
不要對他人的*名
有所批判
既然都是為了幫助自己朋友
那就別再繼續這樣下去了
因為那些噁...之類的字眼
真的很傷人
對於你的事~ 抄襲... 真的很對不起
我再次鄭重的道歉
別再為這件事
再浪費我們彼此的時間了
做錯固然不好
但也需要有人給予他道歉的機會
至於你(我)的朋友
希望他們先當旁觀者
讓我們來和解
當事人總會清楚些
有心要和解
2008-03-04 15:42:27
喵 ●ω●
也請你與你的朋友想想
對於創作事件好事
但是...一但
知道自己辛苦得創作
....你們的立場呢?!
2008-03-04 15:44:45
龜啊ˇ
大嫂⊙3⊙ 他們好幼稚哦~!!!!!!!!!!

哈哈哈哈 = = 
無聊死了 比小可愛還幼稚
可恥不可恥 = =

別比年紀小的人還不成熟好嘛=____=
都高一了ㄝ 比國中生還不成熟=____=
2008-03-04 17:06:04
喵 ●ω●
回:比
因為有訪客紀錄
所以會回訪
只是當時看到標題竟根本人一樣
所以便進入文章看究竟
誰知竟然會與本人寫的...
所以一氣之下
才會搞出今天這件事來
(至於題目,真的是巧合嗎?!)
我就不知道了
因為事情發生後
便做了你所謂的到別人留言版到處毀謗之事
但事後
才看到知識加這篇回應
(但我沒看到*會計論愛的標題~我能解釋:我是&quot用會計論說愛的簡稱來命名為會計論愛&quot)
所以便寫了上面那篇
(可以去對照時間)
後來也因為知道是自己太衝動下犯先入為主的錯
才馬上又回了(是誤會,請刪除,不好意思,謝謝)
至於你說
耍屌這句話
請你先站在我的立場想
因為就像瓊那個回應所說的一樣
文章等於創作人辛苦所換來的代價
也許等於生命一樣的重要
作文章是我的興趣
而今天卻讓我看到自己的文章這樣
當下當然會生氣
經這次的教訓
想必大家都已筋疲力盡
只能說自己自找麻煩
* 生竟時,須以理性對待才行!!!

回:我真的只是路人
你說的真的很有道理,很感謝你的看法~

現在只希望,此報台的台長能原諒!!!
(鞠躬)對不起

回喵: 如果真的沒辦法讓你感受到我有誠意
...我只能說我已經是真的真心要道歉
也希望你能站在錯的人這邊想想
奈.喵(如果今天有人也這樣說你...妳的感受呢?!
如果世界上有人綽號也叫喵+符號或...
那是不是只要每個人只要也+符號也較那樣
就會覺得噁,今天我就是因為這樣才傷害到
台長說抄襲,換而言,妳這樣說我,是報應啦
但你有想過她人的感受,我只能對台長說,我
對不起,說你抄襲,且認為你是抄襲者,今天
我也這樣被你同學這樣說,想必你的感受並不好
我現在只能希望時間能沖淡一切...希望對你的
傷害能夠隨著時光而流逝去~)以上這些話並無挑性之意
如果真的沒辦法認同...那我只能說你們沒給犯錯的人
1次改錯的機會,就像關過監獄的人要重新做人一樣
並不能因為一時的過錯,而讓她人覺得沒望,一絕不振
. . . 請你們給個機會吧!!!
成熟?!我們同樣都不佩稱...我是這樣認為自己,
像今天所做的事就是個例子...
回奈: 我已經道歉了,只是沒人要給機會,一直認為
... 是我沒誠意,我能說什麼...
回站長: 你說你要道歉...同上,我有道歉,只是你一直沒回應
我後來也打了幾篇,你也沒回,只是你的朋友回的...
我真正的是要跟你和解道歉,並不是由外人來當橋樑
你說的到朋友那去留(同上說的)那是為看到知識加這篇前
留的(你可以去對時間)我真的沒說謊,
我很真誠的想跟你道歉,只是你一直都沒回...
而我和你朋友卻一直火上加油,
好像要鬧的一發不可收拾得樣子...
同樣的,再次為朋友和自己對你造成的傷害道歉
對不起(再次鞠躬)造成你與她人的困擾!
如果你有意要和解麻煩你請寄封信到pchome信箱
或是回應一下,不想再讓事情越鬧越大~
至於檢舉的事,也再次抱歉~
2008-03-04 22:44:14
喵 ●ω●
* 生氣時,須以冷靜思考,才是最大的幫助! (上打錯ˋ補)
2008-03-04 22:45:34
♥ I `m 吳ㄚ豬
此事情星期五晚上我再回你
目前我很忙= =
2008-03-05 21:29:29
看你這麼有誠意
想必大家都會原諒你

但...
「我真的只是路人」、「瓊」都是你自己吧
(看IP得之)
2008-03-05 21:32:53
其實你那種感受 說真的我們都了解

每篇文章都是作者的心血嘛

可是所謂的什麼先站在你的立場想 可能就...

因為畢竟對我們來說 你對於我們朋友的傷害 當初不也沒有站在她的立場想?

所以在各有立場的情況下 這種假設情況也就不存在

誰都沒有資格要求對方替自己想

只是希望你以後別再做那種..過於衝動的事

而我們也會提醒台長 以後記得標明出處
2008-03-06 23:32:19
喵 ●ω●
回比: 恩,對於自己的朋友如果受傷害的立場
我也會跟你們做同樣的事,會記住這次的教訓
回喵: 那兩個人不是我,真的~ 你可以去把ip查清楚
我問過了...那是我的朋友
他也是位愛創作文章的人
他是為了要幫我和解才...
回大家: 真的很抱歉...
讓大家這些日子都在為這件事煩惱
真的很對不起
回台長: 等候你的回應
2008-03-07 15:14:16
♥ I `m 吳ㄚ豬
回喵 ●ω●、
-----------------------------------------------------------
不好意思喇!!一直都沒回你
因為真的沒時間
(((我也不是每天都能用電腦的人=口=

其實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
...我們兩個當事人都有錯

是我沒打出**引用**
而使你誤會
(((以後都不會用這種文章了= =..太麻煩了

是你沒搞清楚也沒問清楚的情況下衝動
而使我受到傷害

總之希望事情到此為止就好

在知識+內是沒有**會計論愛**這四個字
你的解釋:<用會計論說愛>
我的解釋:<用會計來理論愛情>

IP 什麼路人 什麼文學作家
就算了~
不過我真的不喜歡別人留了一大長篇
卻不敢留下自己真的ID
大家都是半個大人了
要對自己負責
(((強調
2008-03-07 21:31:48
喵 ●ω●
嗯,知道了
以後還是歡迎你到本台來分享
也可以一起討論資處教的之類的東西
˙ˇ˙
2008-03-09 13:00:1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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