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就讀景文高中的陳姓學生, 為了幫助顏姓 (玻璃娃娃) 同學, 去上體育課所以背著他下樓. 那天正好天雨路滑, 陳同學一不小心2個人由樓梯一起跌落. 以致顏同學不幸傷重死亡. 顏姓同學家人跟學校及陳同學求償733萬.
日昨,2審下來,判決陳同學無罪, 謹判學校未盡妥善照顧須賠償一百多萬.
顏家人今日表示, ”媒體都一面倒向陳同學, 認為陳同學不用負責, 以致影響了法官的判決. 所以他們会另外決定上訴”
好心幫助顏同學的陳同學, 在一審時被判決需賠錢, 引起社會一陣恐謊, 深怕自己日後若助人反而會害了自己. 記得當時的 :玻璃娃娃關懷協會” 還出面呼籲 ”玻璃娃娃其實沒有那麼脆弱, 不會一碰就粹, 請民眾多多伸出援手”
在當時大家的想法, 為了幫助顏同學的陳同學因為助人而被判決, 說真的以後還有人敢助人嗎? 過去曾有報導, 有人因為車禍肇事者逃逸, 所以好心的將傷者送醫, 結果被懷疑是肇事者......讓人覺得這個社會還是 ”個人自掃門前雪, 休管他人瓦上霜”. 讓人覺得好心沒好報.
現在的社會福利或許無法將身心障礙有問題的學生, 真正的集中教學.妥善照顧. 必竟這要付出的社會成本很高, 而一般家庭也是無法負擔的. 而這些人分散在社會的各個角落, 其實也是有一些潛在的危機, 不得不問一般的人,”你看了報導還敢伸出援手嗎?”
顏同學的家人不滿法官對陳同學的判決, 我忍不住的想問, 莫非顏家的人都沒責任了嗎? 你以為把孩子送去學校就可以了嗎? 更何況, 當初為了幫助顏同學, 以致跌倒讓顏同學喪命, 這絕對不是當初要助人的陳同學的本意. 一個當時16歲的小朋友因此讓他的同學喪命, 他心裡的難過以及對自己的譴責, 對他未來的人格發展一定有他絕對的關鍵. 這何嘗不是一個問題. 對不幸死亡的顏同學我們當然惋惜, 但我不禁要問需要陪葬一個幫助他的人嗎??
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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