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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2-27 00:51:54| 人氣4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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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哥來說,有這樣一個路痴妹妹是一件丟臉的事情,所以我跟他出去時,通常都是他開車,我只要坐在一旁當大小姐就好了。

可是認識我的人大概都知道,我是那種騎車騎的很快的女生,所以對於某些〝大路〞,我還是有基本概念。

聰明的人也許發現:騎車時不會迷路,那為什麼還算路痴?是的!我不得不承認:我是那種走路會迷路的人。超尷尬的自白,卻是千真萬確的事情。不是走在路上會迷路的那種,而是沒方向感,我常常會發生的狀況在於:進去一個場所再走出來後會不知天南地北,簡稱沒方向感。

對這麼沒方向感的我來說,重人稱便的捷運,無疑算是最大的迷宮,小至該從哪一個出口出去,大到我究竟在哪裡,都是我感到迷惑的地方。

所以我最怕和人約在台北車站附近,因為我總是很難從捷運站走出來。

有次是實習時,明明早該到達指定地點,我卻在捷運站內足足繞了二十五分鐘,天丫,還好後來約定的長官遲到,我才剛好趕上比他早到。只是我有了深刻的體認:如果我要搭捷運,提早半小時出門也許都不夠!

所以我很怕自己搭捷運去台北車站,雖然標示那麼多,雖然往來四通八達,可是我總想拉個人當導遊,十次有九次,我是問了服務台後,在一路問到目的地,至於第十次,大概就是我索性在裡面閒晃,直到找到出口。

然後今天還是迷路了,從我打電話給約好的朋友,告訴他我正在捷運站,準備走到新光三越,一直到我終於看到新光三越的標誌,內心的喜悅,恐怕不是我周遭的人我能體會,那種類似於終見天日的感覺,突然體會在〝刺激一九九五〞中,提姆羅賓斯所飾演的銀行家在逃欲成功後的狂喜!自由真是可貴丫!我不禁要這麼說。

花了二十分鐘,我終於走過在地面上相當一個馬路的距離,然後我開始有些後悔,為什麼不認命些走天橋,雖然今天有些冷,比起走的滿頭大汗,還是找不到路,總是好的多。或者只能歸咎於:巨大的迷宮,和,超沒方向感的自己。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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