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總覺得當不成情人,當朋友反而可以長久而且過去自認這點的調適還不錯..曾經很喜歡一個人,在當不成情人後,依然可以說說笑笑,當不錯的朋友..也曾經很喜歡一個人,在對方離開後,仍能忍住想念不去打擾對方的生活..後來才發現,這些短暫擦身的人,都只能算是喜歡,不算愛過..如果真的很愛,要怎麼退回朋友?如果真的很愛,明明就想牽著對方的手長長久久,要怎麼在當下說服自己,對方只是路過?和平主義如我,明知道要演也能讓場面似平常般熱絡..但,心裡始終是清楚的...現在對方在心中的份量,不可能只是朋友...所以,親愛的,很抱歉,請原諒我..暫時...當不成...你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