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的事情,總是在經歷過以後才會懂得。
一如感情,痛過了,才會懂得如何保護自己;
傻過了,才會懂得適時的堅持與放棄,
在得到與失去中我們慢慢地認識自己。
其實,生活並不需要這么些無謂的執著,
沒有什麼是真的不能割舍。
學會放棄,生活會更容易。
學會放棄,在落淚以前轉身離去,
留下簡單的背影;學會放棄,
將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憶;
學會放棄,讓彼此都能有個更輕鬆的開始,
遍體鱗傷的愛並不一定就刻骨銘心 。
這一程情深緣淺,走到今天,已經不容易,
輕輕地抽出手,說聲再見,真的很感謝,這一路上有你。
曾說過愛你的,今天,仍是愛你。
只是,愛你,卻不能與你在一起。
一如追隨亮星的瑤光,愛它,卻不能拉近千萬光年的距離。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迷醉。
是不能擁有的遺憾讓我們更感繾眷;
是夜半無眠的思念讓我們更覺留戀。
感情是一份沒有答案的問卷,苦苦的追尋並不能讓生活更圓滿。
也許一點遺憾,一絲傷感,會讓這份答卷更雋永,也更久遠。
收拾起心情,繼續走下去,錯過花,你將斬獲雨;
錯過他,我才遇到了你。
繼續走下去,終將斬獲自己的美麗。
一個永遠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愛你的人,未必對你忠心耿耿,
有時只是這種腦袋不清的強烈佔有欲者,
他們才會做出各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還如此理所當然。
在心中如果有“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偏執狂與佔有欲,
越想要獲得愛的永久保證書,只會越走越偏離。
誰說喜歡一樣東西就一定要得到它。
有時候,有些人,為了得到他喜歡的東西,
殫精竭慮,費盡心機,更甚者可能會不擇手段,
以至走向極端。也許他得到了他喜歡的東西,
但是在 他追逐的過程中,失去的東西也無法計算,
他付出的代價是其得到的東西所無法彌補的。
也許那代價是沉重的,直到最後才會被他發現罷了。
其實喜歡一樣東西,不一定要得到它。
有時候為了強求一樣東西而令自己的身心都疲憊不堪,
是很不劃算的。再者,有些東西是“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
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一久你可能會發現其實它並不如想像中 的那麼好。
如果你再發現你失去的和放棄的東西更珍貴的時候,
我想你一定會懊惱不已。
所以也常有這樣的一句話“得不到的東西永遠是最好的”
所以當你喜歡一樣東西時,得到它並不是你最明智的選擇。
誰說喜歡一個人就一定要和他在一起。
有時候,有些人,為了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 ,
他們不惜使用“一哭二鬧三上吊”這種最原始的辦法,
想以此挽留愛人。也許這留住了愛人的人,但是這卻留不住他的心。
更有甚至,為了這而賠上了自己那年輕而又燦爛的生命,
可能這會喚起愛人的回應吧,但是這也帶給了他更多的內疚與自責,
還有不安,從此快樂就會和他揮手告別。
其實喜歡一個人,並不一定要和她在一起,
雖然有人常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快樂。
喜歡一個人,最重要的是讓他快樂,
因為他的喜怒哀樂都會牽動你的心緒。
所以也有這樣一句話“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因此,當你喜歡一個人時,暗戀也不失為上策。
有一首歌這樣唱︰“原來暗戀也很快樂,至少不會毫無選擇”
“為何從不覺得感情的事多難負荷,不想佔有就不會太坎坷”
“不管你的心是誰的,我也不會受到挫折,只想做個安靜的過客”
所以,無論是喜歡一樣的東西也好,喜歡一個人也罷,
與其讓自己負累,還不如放輕鬆地面對,
即使有一天放棄或者離開,你也學會了平靜的。
喜歡一樣東西,就要學會欣賞它,珍惜它,使它更彌足珍貴。
喜歡一個人,就要讓他快樂,讓他福祉,使那份感情更誠摯。
如果你做不到,那你還是 放手吧,
所以有時候,有些人,也要學會放棄,因為放棄也是一種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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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
這篇文章寫得還不錯...
很有引人省醒的感覺...
有時... 得不到的或許會覺得很美好
而得到的 或許卻會不斷傷害 然後摧毀...
這樣 不如不要得到 那比較不會傷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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