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下班走的時間一直是個很難抓準的時機,全看公司文化。
像朋友A電子公司上班打卡時間八點,下班時間五點。
可是,若你真的下班五點就走,一定立刻被投書。
所以他們會自動延長下班時間到六、七點,
而六、七點還算是很早走了。
真正加班時間是從六點半算起,
所以說最好的下班時間是在八點以後,
既可讓老闆覺得你認真,
也可讓同事無法拿你的話柄(說你對公司不盡心)。
於是為了讓5:00下班後還有事忙到七、八點,
於是最常使用的技倆,就是---
把正常上班時間的工作留下來到下班後做,
或是留在公司燒光碟片、上ICQ或看Mail。
主管也會在開會時和下屬直接說明,
“最好是加班,星期六日也都最好有空就來。”
所以老闆們所看到的公司景象就是:
-- 公司燈火通明,無論星期幾、無論刮風或下雨,
員工們總是為公司鞠躬敬粹、死而後已的樣子,
真是一副公司的遠景是欣欣向榮的模樣。 --
其實,這樣真的是效率很好的表現嗎?
再看朋友B公司上班打卡時間是八點,下班時間一樣五點。
若你有事的話,可以自動延後一小時,
彈性的調整上班時間為九點到下午六點。
所以不用為了趕上班打卡而發生什麼意外,
或是為了打卡而闖紅燈得到一張血淋淋的罰單,
使這一天上班的辛苦工資也沒了。
公司的作息因為給了員工適度的彈性,
也就顯得人性化了,
下班時間也不強制是否要加班,
員工的工作壓力和情緒就不蹦那麼緊了。
雖不知工作效率如何,但是起碼員工的上班情緒是較好的。
和這個有些相近的例子是我的公司,
基本上,
我們公司號稱是走美式作風,
也就是上下班不用打卡,一切採責任制,
而責任制的意思就是十四個字:克盡職責,若有責任,最好隨傳隨到。
而這樣的制度也就是交待一項任務給你,
必須要在期限內作完,至於正常上下班是應該的。
所以在我來公司頭一年,正常上下班,
若是星期六日,公司有事要問我或是一定要我回來處理的,
我也都盡量配合,
但這種情況還是不多的。
而只要公司一定要回來處理的事,
我們最後一定會檢討發生原因,再加強人員訓練…等,
使在假日還需回來工作的情況減少。
這樣不僅是員工獲利(不需時常加班),
還讓公司獲利(工作效率提升,完成度也高)。
這樣下來之後,
這一年來,幾乎不曾在星期六日再有回公司處理突發情況了。
其實公司要求員工上下班時間的作法,
大都是依照公司本身的文化或是業務需求。
沒有什麼是對或錯,
但是,有一點,
工作效率好是比工作時間長來得好。
因為很多事情明明是可以一小時完成的,
為了讓老闆看到加班的假象,
而故意花了三小時,
這樣不是浪費了公司的資源(加班需要開燈、水、電話、傳真機…)
還浪費了人力。
還有一點是我老是疑惑的,
假設5:30為下班時間,
公司不論有無打卡或是責任制,
但也不可能在5:30那一刻就直接走,
偶一為之是無所謂,
但若經常如此,
其他的同事或主管看見,
總覺得似乎就是在等下班時間,
或是什麼地方怪怪的…
於是會在下班那一刻多停留了些時間,
整理文件、看看明天要用的資料、打打E-Mail….
總之,還是會多ㄍㄧㄥ會兒才走。
這是中國人的習慣嗎?
因為不好意思先走,雖然是今日事今日畢,
但還是要看看其他人走的時間,
免得成為老闆心中老是準時走的黑名單---
還是其實在下班後沒有立刻走,
也是與人交際,情感交流的時間,
這時間也才能好好地去認識同事,
聊聊今天或最近發生的事….
我不知道…我想兩者都有,
或是還有其他我沒想到的理由.,
(看到這篇文章的朋友,若有其他原因,可以告訴我嗎?好讓Lilian參考)
但我有一個想法,
新聞越來越多報導因工作時數過長而造成過勞死的案例,
像前陣子某位女法官就是突然猝死,原因就是過勞死,
而參加她葬禮的其他同事(男法官們)也說:
像今年這樣因工作量過大、工時長,
而造成過勞猝死的就已有三位了。
聽到這種話真是不勝稀噓…
那員工的確是需要競競業業的做好自己的本份,
但不代表沒有休假和準時上下班的權利,
因為沒有什麼工作是非你不可的,
我們要工作賺錢但也需要有休閒生活,
生活不能完全沒有品質,
否則有錢賺但也可能沒命花啊~
但何時才能打破那種晚點走才是努力工作的迷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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