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的畫家兼作家席慕蓉,摘錄她文章中描述錯失姻緣的一段短文:
有緣的人,總是在花好月圓的時候相遇,在剛好的時間?
明白應該明白的事,不多也不少,不早也不遲,才能在剛好的時刻?
說出剛好的話,結成剛好的姻緣。
而無緣的人,就總是要彼此錯過了。
若真的能就此錯過的話倒也罷了,因為那樣的話,就如同兩個一世也沒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樣,既然不相知,也就沒有得失,也就不會有傷痛,更不會有無緣的遺憾了。
遺憾的是那種事後才能明白的「緣」,總是在「互相錯過」的場合發生。
總是在擦身而過之後,才發現,妳曾經對我說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話語,可是,在你說話的時候,我為什麼聽不懂呢?
而當我同過頭來,在人群中慌亂地重尋你時,你為什麼又消失不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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