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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姻是神所設立。神首先創造第一個男人--亞當,然後又為他造了另一個女人--夏娃,因為神說:「那人獨居不好。」因此,妻子就成了丈夫必要的伴侶,同時也是丈夫的幫手,幫助亞當完成神所託付管理世界的使命。
2.夏娃不是亞當的奴隸,也不是他的主人,更不是他的財產,乃是他的助手和親愛朋友。但有一點我們要知道:她是在男人之後被造出來,神造她是要她幫助亞當;而亞當也不可虐待欺壓她,倒要引導她。夏娃得跟隨他的領導,她在神的面前和男人一樣是尊貴有價值,這樣家庭才能維持合宜的秩序。
3. 藉著他們心靈和肉體的結合,生養後代。生養後代是神的託付。
4. 從時間及重要性而言,婚姻比親子關系優先:這是聖經對家庭的基本觀點。當耶穌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句話時,乃是引用創世紀的記載。
5. 僅管婚姻的目的包括生養後代,但神設計婚姻的基本要素也包括了互為愛和親密之伴侶,因此,任何只注重肉體享受的功利性婚姻論點,都是偏頗之言。
6. 婚姻本該是白頭偕老及從一而終的。神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因此婚姻的本質,若有多於一個丈夫或妻子就是錯誤,婚姻外的性行為也不對。情婦、納妾及離婚再婚均非神設計的原意。這主要是保護女人,因她們常要忍受男性不負責任的性行為。
7. 婚姻的基礎在於雙方的承諾。
在傳統的社會裏,是由父親替女兒找個合適的對象把她嫁出去,他們認為父母的安排是最理想的結合,但現代社會已經把這個最重要的決定權交給年輕人。從聖經我們瞭解到婚姻是一種誓約關系;在舊約聖經,神向祂的百姓描述自己是「丈夫」的角色,神承諾無論如何要愛護照顧他們。當祂證明百姓對祂不
忠時,祂要懲罰他們,但祂永不毀約。在新約聖經,我們看得更清楚,主耶穌被描繪成教會的新郎。僅管信徒還是常常違背神,只要他們不斷地悔改認罪,相信主的赦免,祂還是會接納他們、愛他們,不會因為他們已失去魅力而遺棄他們。
聖經婚姻觀對美國社會的影響
三百年來,美國人接受聖經的標准,包括聖經對婚姻的觀點。美國法律也是以聖經為基礎,比如:法律認為夫妻是一個單元,財產共有:夫妻都有份于對方的財產。離婚和再婚都有困難:若要擺脫婚姻的枷鎖,你必須證明你的配偶犯姦淫或者遺棄你。姦淫、重婚、??和同性戀等,在以前都算犯罪行為。
我們的風俗同時也反映出聖經的觀點。新婚夫婦要離開父母建立自己的新家庭,他們仍須敬重父母,而且常找機會與父母聚一聚,但他們是獨立于父母,而且要對自己的新生活負責。
丈夫被認為是家庭的頭,主要的責任就是做決定,但在必要時,他得徵求妻子的意見。
我父親習慣告訴我美國比歐洲占優勢的地方是(這是他的看法):「每個家庭都有兩個大腦。」這反應出聖經對女人的看重。
男人有責任養家活口,基督供養教會,丈夫也該供養家庭。同時,也要瞭解妻子所從事的基本家務事,經濟價值亦很高。
受基督與教會的關系之影響,美國的基督徒發展出一種婚姻觀,就是把親密關系及心靈相通,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上。婚姻不只是經濟上的夥伴。閨房之樂也不只是為消除緊張;它意味著兩人更甜蜜與圓滿的結合。因此,美國夫妻間的對話,常讓中國人覺得尷尬,但那是聖經要我們彼此以恩慈相待的結果。
也由於強調親密關系,傳統上美國夫妻都不願意長久分離。求學、就業及其他經濟利益通常都不足以說服美國夫妻作長時間的分離。
聖經教導我們女人是「較軟弱的器皿」。這並非看輕女人,而是知道女人在身體及情感上有其特殊需求,是要男人特別照顧的。由此發展出傳統的紳士風度,例如:男仕為小姐太太們開門,為她們把椅子挪出來,或者女仕優先等舉止,所表示的是較強壯者對較軟弱者的一種尊敬,並非出於害怕或奉承。
現代思潮以美國家庭的影響由前面所寫的幾篇文章可以知道,基督教不是唯一影響美國文化的因素。特別在過去一百年間,許多不同的非基督教思潮強而有力地影響著美國的婚姻觀。
1. 啟蒙思想
啟蒙思想家,特別是在法國,他們高舉平等與民主的觀念,反對傳統權威從屬的作法,在所有的人際關系上他們要求完全平等。他們把這種觀念延伸到家
庭,要求做任何決定時,丈夫與妻子同等。既不是丈夫也不是妻子掌握最後的決定權。
這種思潮帶來的問題是人們常有意見不同的時候,結果比較強的一方就占優勢。此外美國婦女,總習慣於發表意見,她們似乎常要管轄丈夫。
2. 浪漫主義
隨著啟蒙思想而來的是浪漫主義,鼓吹個人情感的表達,視其為最高價值。兩性關系被頌揚和理想化,人們以「羅曼蒂克的愛情」為選擇另一半的標准。
美國人的婚姻已經被混雜了。從好的方面來說,愛情在婚姻裏占很重要的位置,正如聖經所教導;壞的方面則是愛情被定義成肉體、情感及心志上的魅力。既然感情會有所變化,羅曼蒂克的愛情就不是長久婚姻的穩固基礎。對愛情和婚姻理想化的結果,也會導致許多失望、幻滅和離婚的結局。
3. 個人主義
浪漫主義的自然結果就是倡導極端的個人主義。「我的」感覺變成最主要的考慮。當然,這種思想是會破壞婚姻的,因為婚姻裏面,妥協和犧牲有時是必要的。極端的個人生義已導致了許多快樂的例子。
4. 縱欲主義
前面所提的那些思潮所產生的自然結果在於過度強調「性」滿足是最高形式的快樂。電影、電視和其他媒體都散佈著一種錯誤的觀念,就是人應該享受性的樂娛才會快樂,愛情的主要成份是性愛,如果婚姻裏沒有性就不對了。因此帶來不可避免的結果就是導致婚外性行為(此為聖經所不容)及離婚的流行。
所有這些思潮都直接與基督教發性沖突。當美國基督徒仍然忠於聖經的時候,他們的婚姻就經得起狂風暴雨的考驗;假如他們違背聖經的教導,他們的婚姻就會和周圍鄰居一樣慘遭破裂。
中美婚姻的比較
1. 傳統的中國婚姻
孔子對婚姻的觀點和聖經有幾分雷同:強調互相照顧、互相關懷,還有就是視婚姻的重要性為「終身大事」,一種兩性之間最崇高的規範。
但也有很多重大的不同。孔子強調妻子的責任就是要順服,但他極少說到丈夫有責任愛護照顧妻子。他也不鼓勵兒子成家後要離開父母,因此丈夫和他的母親的關系還是非常密切。
傳統的中國社會並不看重婚姻中的親密關系;在美國夫妻當中思想與經驗的分享被看成非常重要的事情,但對傳統的中國婚姻而言,似乎有些奇怪。所以,為了求學或經濟的考慮,中國夫妻可能更容易接受兩地分居的作法。
中國人對婚姻的看法比較不是那麽理想化,比較沒有什麽要求,浪漫的成份也比較少,因此期待也少,不會有太大的失望,離婚率也比較少。
2. 現代的中國婚姻
過去一個世紀以來,中國婚姻顯然有些改變。中國人已經被許多西方非基督教的思想所同化,很多現代化的中國婚姻裏,男女平等意味著角色和責任的平等。愈來愈少有白頭偕老的想法,個人主義愈來愈強,羅曼蒂克的愛情成為選擇另一半的條件之一。西方和日本的影響已經導致更大的性開放,產生更多婚外性行為。最不幸的思潮乃是在中國婚姻裏快速升高的離婚率。
結語
我相信只有我們回到聖經去瞭解它對婚姻的教導,人才可能在價值平等及角色互異、愛情與感情、個人權利及責任、適當的性愛與節制、過高與過低的期待中取得平衡。我希望中國人不要跟隨西方社會那些非基督教的婚姻模式,倒要從聖經中的模式看到婚姻的價值。□(陳淑慎譯)
編注:本文作者曾在台灣任宣教士多年,現為China Institute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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