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不知是怎麼地,突然找回了寫東西的力氣。
詞寫了兩三首,有種放心的感動。
好像,我的某一個部份,回來了。
這幾天,心情一直很悶,一直很想念冬天。一直很想念那令人哆嗦的冷風,和厚實的大外套。
我喜歡冬天。非常喜歡。縱使冷到不行的時候,還是忍俊不住會碎碎念個兩句。但,總是一邊喊著冷,一邊吃吃的笑著。或許連枝頭麻雀都凍了的天氣,只有我會在嘴邊掛一個比晴天還燦爛的笑容。
為什麼喜歡冬天?
嗯,這是個好問題。
或許我是非常迷戀冬天可以牽手的感覺。非常迷戀圍巾在我脖子上營造出來的假性安全感。被包圍的感覺,是幸福的。
偏偏,我,是個孤僻到不行的人。
(這句大概會有很多人不相信,但,it's me, a real one)
其實,我討厭人群。
走在人群裡,總習慣性的會提起手來,隔開和別人的距離。最討厭在電梯裡擠沙丁魚的感受,那會讓我覺得十分不舒服,恨不得馬上就是自己想到的樓層。
懶人如我,卻又不大喜歡爬樓梯。
從小在樓梯上摔來摔去的記錄,真是多不勝數,不勝枚舉。摔到右腳踝的扭傷,成了舊疾,成了習慣,以致於筋變得脆弱。
喔,離題了。
我喜歡有朋友,我卻不會主動交朋友,甚至我覺得我和人之間有著莫名的隔闔。我不愛交心。深信君子之交淡如水,卻又希望別人對我付出真心。
我不喜歡住別人家裡。
總覺得我是一個侵入者,去破壞別人的日常生活。也不喜歡別人來住家裡,因為我不擅長招待別人,也不喜歡招待別人。
所以我喜歡一個人逛街。
因為我在試穿衣服,試妝,試保養品,試鞋子,試所有東西的時候,不用顧慮到和我一起去的人是不是在趕時間,是不是願意等我,是不是有空陪我。
總覺得我好像很適合離群索居,雖然一個人的寂寞很蝕人。可是誰能保證,兩個或以上的人在一起就不會感到寂寞了?
我,很習慣一個人。卻又在等待另一個人。卻又總是在有人願意陪的時候,甩掉別人。
我,很壞。
我知道。
只是,如我之前的文「被愛的能力」中所提及的,我,似乎無法被愛。沒有辦法從被愛之後,失去愛的來源中的恐懼中跳脫。我像是隻以愛情維生的獸,需要它,卻又怕失去它,所以寧願捨棄它。
呼~今天是怎麼著,拉哩拉雜的又扯了一大堆。我要加油才行。每每這麼想,卻又什麼事都不想做,什麼也不想動,什麼也不想碰。
該做的都還沒做,就又沈溺在這裡。
誰,來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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