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一則簡訊在半夜劃破寧靜,吵醒了我。因此我的心也跟著醒了。
一般來說~人在入睡的第二到第三小時是睡眠最深的時候。但是那一天,
凌晨四點的訊息聲把我吵醒了!當然上面說的是一般,而我算是特例。因
為我很淺眠!
我這個淺眠的症狀不知道是先天還是後天的?為什麼說是先天的?因為我
娘她也是淺眠一族;至於後天嘛~那是當兵時留下來的後遺症,想要熟睡
是不太可能的,半夜常常有上下哨的弟兄吵的我翻來覆去。不過我淺眠倒
底是先天還是後天呢?這好像不重要!?重要的是,那通吵醒我的簡訊。
一通讓我的心也跟著醒了的簡訊。
不過說真的,也許是那隻OT511的鈴聲太響了吧?所以淺眠的我才會被那
簡訊吵醒。
一年前,凌晨接近四點的時候,一陣【意猶未盡】的鈴聲響了起來!由於
那個咖啡廣告我非常喜歡,尤其是那個電視機更是經典,所以我就編了這
首歌來當作我的鈴聲。一直到現在,這首歌還是會每天定時地響起。因為
我把那隻不用的OT511當成了鬧鐘了!
【看著人來人往的窗外,點了一杯咖啡叫自在。】
﹝空氣瀰漫期待,平靜的心誰靠過來。﹞
我睜開半隻眼睛,右手往上方摸索著我的手機。老實說當時的我是睏得不
得了。因為在規律的生活中,要穿插一些例外,真的很痛苦。我死命的張
開我的雙眼,想看看倒底是那個傢伙的簡訊吵醒了我?按了幾個按鍵,發
訊人出來了,她。一個我從沒看過的她!
我的的確確沒看過這個發訊人,她。不過我倒是天天在當時所熱衷的網路
遊戲上碰到她。基本上我從不曾跟網路上認識的朋友要手機號碼,也可以
說~我什麼都不會問。至於她的電話我怎麼會有呢?因為某天在線上的朋
友坳我打去叫她起床,而電話就是當時留下的。但自從那次之後,我好像
也沒打過電話給她了吧?應該。
我又按了幾個按鍵,看了一下這個簡訊倒底是怎樣的內容?當時我心想,
該不會是那種叫我起床尿尿的爛簡訊吧?!如果是的話,那她給我的感覺
可能就徹底的毀了。毀的徹徹底底地。當我看到簡訊內容時,我想,她給
我的感覺是真的是徹底毀了!毀得徹徹底底地。
【快四點了我依然還在翻滾,又是失眠的夜!想你應正是好夢留人睡。
心中一陣妒恨,傳個簡訊騷擾你。不要罵我唷!你應該沒那麼容易醒...】
這簡訊內容的確是把她給我的感覺毀的徹徹底底的!只是毀掉的是那個部
份,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一種感覺,一種心疼的感覺。也許是我天生對
女性有特殊的體諒跟讓步,所以在被吵醒的當下,只有一種心疼的感覺!
心疼她的感覺。
我靠著手機發出微弱的光線,努力睜著快要闔上的雙眼。慢慢地回了這封
簡訊。
﹝我的確是很容易醒!怎麼囉?怎麼這麼晚還不睡?﹞
簡短的幾個字,大概花了我二分鐘吧?畢竟我的身體意識根本還在睡覺。
按了幾個鍵,就把這封訊息傳了出去。當然,傳出去之後,我就準備再度
昏睡了。再怎麼說,我隔天還是要上班的!應該說等一下吧?!七點五十
五前要打卡,我最晚也要七點半爬起來。
看了一下手機上的時間,四點五分。真的要趕快再睡覺了!不然一定會遲
到。靜靜的閉上雙眼,思緒還在半空中盤旋之際。一陣熟悉的鈴聲又響起
來了。
【看著人來人往的窗外,點了一杯咖啡叫自在。】
﹝空氣瀰漫期待,平靜的心誰靠過來。﹞
約莫兩分鐘,又是一個簡訊。
這一次我不用猜也知道現在這封簡訊到底是誰傳過來的!一樣一邊撐開眼
皮,一邊熟練的按了幾個鍵之後,簡訊的內容就出現了。
【嗚...對不起@_@...我很努力在睡了!嗚...對不起下次我會去騷別人的
....From欠揍的晴....】
看到這樣的簡訊,我不知該做何感想?我並沒有怪她的意思,只是有點心
疼她說!想說都這麼晚了怎麼還睡不著?當然多少也心疼自己這麼晚了還
沒得睡。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快刀斬亂麻"。如果我想睡覺的話,我就真的要快刀斬
亂麻。只是當時心裡有兩個想法在翻滾!?一方面是心疼她;而另一方面
就是心疼自己。偏偏又是我那天生對女性有特殊的體諒跟讓步,所以心疼
她的想法慢慢地擴大。而我那心疼自己沒得睡覺的想法就只能慢慢地消失
不見。
我按了幾個鍵,找了一下她的手機號碼,當然也順勢按下了通話鍵。我閉
著眼睛,等待著電話接通的一瞬間。嘟一聲!嘟二聲!電話被接起來了,
頓時我的心也震了一下,被她接起電話的第一句話給震了一下。
【嗚...對不起】
從手機那頭傳來她的聲音,聽起來格外的讓人心疼。
﹝我沒有怪妳的意思啦!怎麼這麼晚還不睡啊?﹞
除了安撫她之外,我也不能做什麼。再說我真的心疼她。
一個人在昏昏欲睡的時候,我想能記得自己說過什麼?別人說過什麼?那
才真的是很厲害!天曉得我後來是跟她說了什麼?她又回了我什麼?我只
知道她一直圍繞著"對不起"之類的話語,而我就也只能說著"沒關係"相關
的字詞。也只有鬼知道我是不是一直醒著在跟她講電話?!但是我可以確
定的是~在這短短不到十分鐘裡,我醒了。我醒了!那一種醒?天不會曉
得;鬼也不會知道!因為我就是醒了,醒得很徹底,很徹底的醒。
醒得很徹底的後果是什麼?那就是上班遲到!那天剛好是這個月第四次遲
到,所以我得請倉庫的同事喝飲料。其實是這樣的,雖然表面上是八點才
上班,超過八點才會扣全勤。但是由於老闆挺會算的。〈不過那個老闆不
會算= =?〉所以我們得打七點五十五分的卡,於是就出現了這個不成文的
規定,只要是當月打卡超過七點五十五分,累積滿四次,就可獲得增進人
際關係的機會。而我那天就有這個榮幸!
似乎扯遠了!但自從那天之後,很多事情就有了變化。怎樣的變化?我也
說不上來?!總之呢,唯一不變的就是這些變化。即使有些變化大到我自
己完全預料不到,但終究我只有接受一途!只有靜靜的接受這些變化,這
些變化。
By 小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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