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看電視,轉到了某一台,驚悚的標題讓我停下轉台的慾望
那是六年前的縱火案,當時正是春假,許多要上班的夫妻
將小孩送到育幼院,而那棟123樓是被害者開的育幼院
45樓是被害者的住所,因為私人恩怨,當然兩方各有說法
縱火犯說因為對方陸陸續續像他借款高達200多萬元
最進因週轉不靈,向被害者討債,但卻遭惡言相向
才因此萌生的縱火的念頭,但,被害者那方卻說
被害者只向嫌犯借款20多萬元,嫌犯就要脅被害者和他結婚
因為遭拒絕,因此才狠心報復,4年前,嫌犯被判死刑,
但當時因為正在推動廢除死刑聯盟,所以這案子緩了下來
後來是在2年前,法務部長親自簽下單子,但聯盟人員不停求槍下留人
這案子又被緩了下來,家屬自是氣憤難耐,當時警方帶嫌犯重回現場
描述當時縱火過程,嫌犯聲稱,他只是帶去要脅被害者,
他沒有縱火,是兩人拉扯因此汽油才潑灑出來,而且現場的確找不出引燃物
但無論真相是什麼,他都造成3死18傷,這樣的錯誤
要如何彌補?! 他回現場時,家屬氣憤的不停打他,
他害怕的縮在角落,他的眼神,帶著驚恐.帶著難受
他是一個在黑暗的監牢裡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明天的死刑犯
家屬表示,和這件案子沒有關係的聯盟人員,跳出來替嫌犯說話
他們只知道嫌犯面對死亡的害怕與不安,他們只知道維護人權
卻不知道,躺在裡頭體無完膚的人,是他們的親人
聯盟人員說,只要是人就有活下去的權利
我想說,他活生生的剝奪了另外3個人的生命
那麼他有什麼資格要求與我們過一樣的生活?!
我想問聯盟的人,我也是反對死刑,但是
如果在火災現場,那一具具焦黑的屍體,是你們的親人
那麼你們一樣會這樣積極的反對嘛?!
人都是自私的不是嘛?! 因為是別人家的孩子
因此你們可以反對到底,因為失去生命中寶貴的親人的人
不是你們....倘若,你們變成那些家屬呢?!
你們如果也經歷那樣的悲痛呢?!我也很矛盾
一方面,我想廢除死刑,另一方面,我卻替被害者不平
但整件事都不關我的事,只是針對這些做一個想法的表示,
人們都只想保護自己心愛的東西,或者自己的東西
如果要我不自私,我也做不到,
如果沒有這樣的本性....那麼這世界會美好一千萬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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