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要去中立調解委員會調解
因為之前不小心撞到別人的車
然後好像賠完錢之後就給他不了了之
車主好像就有生氣所以才要進行調解
今天去想說他會不會要什麼精神賠償之類的
因為畢竟是我撞到了他的車子
也讓他兩個禮拜的時間不能自由的出去想去的地方
提早到了那邊錶是自己的誠意
畢竟是我撞到他的車子
後來依稀聽到報到處有我的名字
那應該就是那位車主了
車主的年紀大概35左右
進去面談之前他就先問我家人沒有一同前來嗎
我就不宜有她說沒有
做嚇之後就開始說了
好吧應該我們這邊的問題比較大都是他主動聯絡我們的
所以之後雖然調解了但是我還是有點愧疚啊
因為我都沒主動聯絡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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