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假帳案 學者:應建借貸機制
2013-01-06 20:12
郭琇真
「學校應協助教授解決經費核銷的問題!」針對教授報假帳一事,多位學者受訪時說,學校應建立借貸或變更制度,當學者研究經費不夠用時,可先行借貸或保留變更權,再由其他補助費扣除;國科會副主委孫以瀚也表示,除了國科會放寬核銷的彈性外,學校也應建立驗收制度。
彰化地檢署起訴12名教授涉嫌貪汙,震撼學術界。孫以瀚表示,教授報假帳的行為,主要是現行核銷制度僵化所導致,真的中飽私囊者僅是少數。但此說法遭檢警推翻,一名辦案人員表示,就目前北檢、南檢偵辦的涉案狀況,當中有許多是不實核銷公款,其中更有購買3C產品供私人使用的情況。
「私自將經費納入口袋的,一切交由警方處置。」孫以瀚說,國科會自去年便檢討現行核銷制度,放寬申請彈性,針對少數中飽私囊的教授,國科會絕不寬容,一切都會交給檢警辦理;但他建議,學校內部必須要自我管控,建立驗收制度,如此才能有效遏止不肖人士。
政大國關中心美歐所教授嚴震生表示,教授報假帳的行為從3年前便開始爆發,此次檢方偵辦的案子,若是近1、2年所為,可說是知法犯法,十分不應該;不過之前曾發生教授將錢還回去後,起訴被撤銷的例子,有此前車之鑑,這次警方應審慎處理。
去年3、4月爆發教授詐領研究經費時,國科會便將專題研究計畫業務費、研究設備費與國外差旅費等互相彈性使用比例調到50%。台大資工系教授歐陽明表示,近期國科會又開放2%的研究計畫經費,供學者彈性運用,只要跟研究有關便可核銷,他相信,未來諸如買A報B的狀況,將難以發生。
「學校應協助教授解決問題!」台大環境所所長駱尚廉表示,除了國科會開放較彈性的核銷制度外,各學院、系所應建立借貸制度,當教授研究經費不敷使用時,學校可先行借款給教授,再由教授其他的補助費扣除,「不要讓教授自己去處理。」
駱尚廉說,過去國科會的核銷制度比較僵化,核報項目與限額都規定的很清楚,彼此間沒有彈性可言,因此當物價上漲等因素,教授購買的研究儀器超出計畫費時,便有廠商主動跟教授說,可以用其他業務費抵用,因此才會出現買A報B的狀況。
嚴震生也認為,學校應建立一套變更制度,讓教授可以彈性更改購買的儀器設備,並由學校的行政人員去處理;教授也應將在制度上碰到的困難提出來,而不是便宜行事,做出違法的事。
新聞來源:台灣醒報
文章定位:
人氣(20) | 回應(0)| 推薦 (
0)| 收藏 (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