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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殺女友母親 檢求處男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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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殺女友母親 檢求處男子死刑

2013-01-02 19:32:38

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2日電

女子蔡京京被控與男友曾智忠殺害蔡母棄屍。花蓮地檢署今天依殺人罪起訴兩人,並對始終否認犯案的曾男求處死刑。

花蓮警方去年5月在豐濱鄉出海口發現一具手腳被捆綁的女浮屍,比對齒模及DNA等,確認死者是和女兒蔡京京出門後即未返家的婦人陳誼。被控殺人棄屍的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9月遭法院裁定收押。

原本一直否認弒母的蔡京京,去年12月下旬因害怕被判死刑,改口向檢警坦承與男友曾智忠先以電擊棒電暈母親再勒斃、棄屍;但曾始終否認犯案。

根據檢方起訴書,蔡京京和曾智忠是於紐西蘭留學期間結識,不顧蔡母陳誼反對而與男友同居,兩人於民國99年返國後,因無固定工作,陳誼還經常匯錢給兩人做為生活費。

蔡曾兩人雖然獲得陳誼在金錢上的接濟,但仍入不敷出,且居無定所,曾男認為兩人生活困頓,都是陳誼在金錢上的控制所造成,因此與女友謀議殺害陳誼以斷絕控制。

檢方查出,曾男去年4月間指使蔡女,在台北市購買斜口鉗、鐵線、童軍繩、電擊棒及垃圾袋等物品備用,並向租車公司租用一輛自小客車;兩人前往陳誼住處,趁陳誼在臥室午睡之際,由曾男以電擊棒將陳誼電暈,再以鐵線纏繞陳誼頸部,並以膠帶悶縊口鼻,殺死被害人後棄屍。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蔡女因在偵查中坦承犯行,頗有悔意,檢察官起訴後建請法院酌予從輕量刑。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至於曾男,許建榮說,曾男不僅否認犯行,並把罪責推卸給蔡女父親,犯後態度惡劣,泯滅人性、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判曾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新聞來源:中央社

台長: 陳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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