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性權事件 解聘愛滋師居首
2012-12-31 07:07:16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
性別人權協會29日召開記者會,公布2012年10大違反性權事件,其中學校解聘愛滋毒師事件名列第一。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由此可見,社會對於愛滋毫不掩飾的排斥與污名化,讓愛滋恐懼因而更被合理化。
性別人權協會公布的2012年10大違反性權事件依序為:「學校解聘愛滋毒師事件」、「台鐵火車性愛趴 主辦人求刑6個月 女主角被安置」、「李宗瑞事件:全民獵淫魔、女明星唯恐避之」、「調內衣被控襲胸、烏龍春夢太逼真女告鄰男性侵」、「保護兒少?懲罰兒少!青少年嚐禁果不知觸法」、「娼妓有罪 性工作者處境艱難」、「法拉利小公主被爆為男兒身 雙重性徵健身房拒入會」、「防治愛滋揪團篩檢、感染者醫療部分自付」、「代孕生殖法遙遙無期」、「同志打婚權官司 行政法院將提大法官解釋」。
深化愛滋污名
王蘋表示,性權就是人權。台灣社會目前已經的性別治理已經成形,公部門各層級均上緊發條,執行性別工具的檢視。雖然性別平等作為政策口號,處處要求性別友善,但某方面卻更強化了僵化的二元性別。另外,社會對於愛滋毫不掩飾的排斥與污名化。而從台鐵火車趴事件、李宗瑞性愛影片事件,也可以看見社會集體對於性的驚恐與大驚小怪。同時,在大法官會議表示社維法違憲後,性工作者處境卻日益危險。
名列第一的學校解聘愛滋毒師事件,源自今年9月間,一名男網友向檢警及學校檢舉一名男老師「故意傳染愛滋」。檢警搜索扣押該師的電腦,以重罪、逃亡、串證3大羈押事由聲請羈押禁見,並對網友名單造冊秘密查訪、說服被害人出面指證犯行。
當地教育局未接獲任何學生曾遭該名老師侵犯受害,但任教過的學校家長、學生都人心惶惶,學校啟動校內輔導機制。校方「勸導」這名老師去篩檢,教育局也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校方召開教評會決議停聘該教師,引發家長團體痛批;校方隨即行文檢警單位請求協助提供持有毒品事證,再度召開教評會以「行為不檢」決議解聘。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副教授黃道明表示,疾管局在案發後一方面未審先判地譴責該名教師,一方面呼籲大眾別因這偏差的個案而歧視大多數「正常」的感染者。這種做法將大眾弱化成為沒有行動能力處理風險而需被保護的受害者,同時仗著嚴刑峻法殺雞儆猴,好讓其他的感染者引以為鑑。但這種製造道德威權的作法除了繼續深化愛滋污名、增加社會對感染者的懼怕與敵意外,對防治毫無助益。
禮券誘篩檢 非正道
黃道明表示,今年10月15到12月15間疾管局發包給民間團體進行的「I-Check要(愛)檢查」匿篩活動則又是一個最新例子。這活動以新自由主義式的菁英主義語言包裝其老鼠會直銷方式來鼓勵民眾揪團篩檢,揪團績效卓越者(稱為「I-領袖」)可獲3C產品獎勵,而完成匿篩者也可獲得超商禮券。
黃道明指出,疾管局不去深刻檢討現行愛滋法律和政策造成的愛滋污名處境如何民眾對篩檢卻步,卻想利用親情、友情的人際關係讓民眾壯膽去驗愛滋,並以發禮券這種圖利廠商的方式增加民眾篩檢意願。
黃道明分析,早期發現並治療,的確有其好處,但在我國愛滋犯罪化以及感染者醫療隱私權全然被剝奪的狀況,以及疾管局恫嚇、威脅利誘的操作下只會淪為人口監控的政策。
黃道明呼籲,愛滋要除罪化、拒絕強制篩檢政策,也要求當局正視雞尾酒療法介入下的愛滋新情境裡的愉悅風險和用藥安全,以務實開放的態度教導民眾因應不同情境可以採取的不同減低風險策略,讓性愛關係中的雙方或多方不論感染與否都共同負起責任,如此才是有效去愛滋污名的根本防治之道。
新聞來源:台灣立報
文章定位:
人氣(22) | 回應(0)| 推薦 (
0)| 收藏 (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