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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9名委員聲明退出乙事,法務部至盼持續溝通,強化該小組之運作,以期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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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9名委員聲明退出乙事,法務部至盼持續溝通,強化該小組之運作,以期凝聚共識

2012-12-25 00:00:00

就「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9名委員聲明退出乙事,法務部至盼持續溝通,強化該小組之運作,以期凝聚共識
一、 法務部成立「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之目的,即在建立對話與理性討論之平臺
死刑存廢問題,涉及高度專業、社會價值觀、文化觀與民意等因素,目前社會各界對於死刑存廢看法分歧,需要更多理性討論與持續對話。法務部為使社會各界對此議題有更多溝通及對話管道,自99年3月23日起,邀請不同立場的學者專家、社會人士、機關代表擔任委員,成立「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按月召開會議,以使不同意見得藉此機制表達、討論、溝通、對話,並進而研擬規劃相關配套措施。是以,研擬與死刑存廢有關之相關議題列入會議討論研議,包含:(1)強化被害人保護方案 (2)強化治安方案。(3)減少死刑使用方案。(4)矯正處遇方案。(5)無期徒刑假釋年限檢討及假釋審查制度之配套方案。(6)因應「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4款規定之修正方案。(7)人權教育扎根方案。(8)民意調查及宣導配套方案。
二、 法務部對於所有委員之付出與努力至表感謝,對於委員所提出之意見亦極為重視
上開小組之委員學養俱佳,且對於死刑議題均有深入之研究,在小組成立將近三年之期間提供許多寶貴之意見,法務部至感欽佩與謝意,對於所有委員之意見均相當重視,且就小組中所形成之決議亦積極落實。例如:就委員建議死刑判決一致決及全辯護部分,已函請司法院研議修法,關於被害人保護措施部分,亦積極研修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辦理「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生活需求的調查」委外研究案、函請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犯罪被害補償業務時依法決定補償金額;關於就減少死刑使用部分,亦就刑法中仍保有死刑之規定積極檢討是否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2款「情節重大之罪」,且研議增訂終身監禁之可行性。此外,矯正署亦深入檢討規劃矯正處遇方案,並就各國替代死刑之措施進行研議。法務部對於各委員於會議中要求提出之報告或統計數據,亦均積極辦理。
三、 法務部對於死刑存廢之立場從未改變
依最新民意調查結果顯示,76.7%受訪者不贊成廢除死刑,且有高達81.6%民眾認為逐漸減少死刑使用即可,是以,贊成全面廢除死刑及作法的民眾均屬少數,多數民眾仍認同死刑存在的必要性。法務部歷年來就死刑政策均致力於逐步減少使用死刑及審慎使用死刑,積極採取各項階段性措施,並無「玩弄文字遊戲,欺騙社會大眾」之情形。又死刑之廢除,必須在消弭民眾疑慮,且有合理、合宜之替代方案下為之,並無時間表。
四、 法務部對於造成委員誤解以致聲明退出小組,深表遺憾,至盼持續溝通,以使該小組能繼續運作
該小組採委員制,須有過半數委員(即14位)方能開會。小組成立之初,幕僚單位即就會議之時間進行調查,選定最多數委員能出席之時間,並預先將一年度開會之時間通知委員,即希望委員能撥冗出席會議。惟若出席委員無法達半數以上,會議即無法召開,並非法務部有意「讓小組成為花瓶」。

綜上,委員對於法務部就死刑存廢之立場及「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之運作容有誤解,法務部將盡最大努力與委員溝通,期盼化解誤會,共同為國家政策努力。

本文出處:http://www.moj.gov.tw/content.asp?cuItem=292059

新聞來源:法務部

台長: 陳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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