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102年第1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及甄試相關事宜
2012-12-24 00:00:00
[公告] 公告「102年第1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及甄試相關事宜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北市就雇字第10131477600號
主旨:公告「102年第1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公立幼兒園契約人員甄試」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及甄試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一、甄試時間:
102年1月12日(星期六)、102年1月13日(星期日)上午9時10分至18時。
二、甄試報到地點: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處1樓大廳(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87之1號)。
三、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及甄試報到時間一覽表(如附件1)。
四、甄試進行程序及應考人注意事項(如附件2)。
五、有關甄試進行程序之「一般性問題詢答」口試題目請參考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處網站(網址http://www.eso.taipei.gov.tw/)首頁「熱門服務」「就業甄選」區之「口試一般問題題庫」。
六、參加甄試之人員,請於甄試當天攜帶身分證正本或「駕駛執照正本」、「護照正本」、貼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等於指定報到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未依指定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並經試務人員唱號3次仍未到場者,即喪失應考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行應試。
七、報名應繳表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人員名單(如附件3),名單上人員將不予安排參加甄試。
八、報考人對報考應繳表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報考資格審查結果有疑義,應於甄試日期、地點及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公告次日起算2日內(不含例假日)以電話(02-25972222)或傳真(02-25868581)方式向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處提出複查申訴,逾期不予受理。
九、報考應繳表件不齊全或不符合報考資格疑義複查結果倘有變更參加甄試人員名單,將於102年1月2日上午10時公告於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處網站。
本文出處: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xItem=40772630&ctNode=5156&mp=100001
新聞來源: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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