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電變流器合格產品登錄制度縮短申辦期程 加速陽光屋頂百萬座推廣
2012-12-20 16:15:00
為了加速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裝置的推廣,並促進國內太陽光電產業發展,能源局建立太陽光電變流器(PV Inverter)合格產品登錄制度,申請合格者即獲核發太陽光電變流器產品登錄同意書,並將完整產品相關資訊登錄於「太陽光電變流器產品登錄系統」網站。
業者向台電公司申請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時檢附上揭同意書,台電公司審查案件時可於「太陽光電變流器產品登錄系統」網站,確認其規格與相關認證資料。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目前國內太陽光電業者向台電公司申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申請人依規定檢附發電設備併聯審查申請表及發電系統併聯協議書予台電公司審查及協商。在併聯協商項目,台電公司各區處針對申請案中有關併聯、安規及電磁相容認證文件進行審查,惟變流器產品依其所屬地不同,認證規範有所差異,其中依美國規範採UL與IEEE體系,歐洲認證規範則採CE體系,台電公司需審查各體系認證文件之正確性,致使審查過程無統一標準且費時。
經濟部能源局邀請國內太陽光電產業業者、變流器代理商、變流器製造商及認證機構與標準等單位進行討論,並考量太陽光電變流器產品在併聯、安規、電磁相容之安全性及適用60Hz之併聯相關保護情況下,公布「太陽光電變流器產品登錄作業要點」及設置「太陽光電變流器產品登錄系統」網站,藉以將台電公司審查作業流程透明化及建立統一審核標準,因此,對於原須系衝(25天)或免系衝(15天)審查案件,估計可再縮短1天之審查作業時間,申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功率在10 kW以下,則可再縮短至10天內完成,此外,本要點公布後,亦可鼓勵業者將合格產品置放於登錄系統網站,將可加速陽光屋頂百萬座推廣。
經濟部能源局發言人:陳主任秘書玲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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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處:http://www.moea.gov.tw:80/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28849
新聞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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