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事我都知道也明白
但我不曉得,這些我已然看透的事
要怎麼樣能說服自己?
所謂的知道到做到,究竟需要什麼樣的歷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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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然知道男孩對我有好感
但也知道並沒有那麼喜歡
如果我真的離婚,我們也不會在一起吧
我其實心中清楚,我不是他喜歡的類型
更何況,人妻跟離婚的身份
搞不好後者更讓人卻步?
但那也不是什麼欺騙感情
只能說,就是時間點遇到了
既然我沒有躲開
那就相好一陣子吧
就是剛好而已。
如果有別的選擇出現,那自然就沒有我的戲份了。
狀況比較不好的時候,這樣的感受會變成不配得
我會覺得,
這一切的說法都只是為了不讓自己難堪而寫出的說詞;
狀況比較好的時候
理性會說明,這就是一場相遇而已
會期是有盡頭的
其實兩種說法都能成立吧
而我也知道要繼續邁向未來
選擇後者是比較明智的
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