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史密斯在頒獎典禮上為了護妻而動手打人的事兒,讓我深深覺得好man!
能為了自己喜歡的人挺身而出,
哇!這需要多大的勇氣,又是多美的一份情感?
我曾經提過R曾為我做過類似的事
我跟R是大學班對,他呢,家境富裕、外向健談,又是班上的風雲人物;
而當時完全不會打扮的我,沒什麼品味,氣質就是個小野人這樣。
然而這樣的我們卻在一起了,確實跌破一票國文人的眼鏡。
有一次,R在電算中心玩電腦時,同是國文系的別班同學和他聊天
本來兩人相談甚歡,聊著聊著,那人一句「我覺得小玉配不上你」卻徹底惹惱了R
R氣得揪住對方領子,差點要動手打他。
這件事,直到今天我都還印象深刻。
記得在生命中,有個男人曾為我如此挺身而出
是不是很MAN~真是令人感動不已啊!
所以,我才不管什麼典禮上不能有暴力行為呢!
保護、守護心愛的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吧~~~
我雖然沒辦法去理直氣壯跟人家打架(是也不用這樣就是)
但至少,我也不會讓別人對我愛過的人說三道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