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生談Angelababy跟黃曉明的婚姻,其中有一句話這麼寫著,他說:「不要為了愛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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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挺令人玩味的。不為愛結婚?大家不都是因彼此相愛所以選擇廝守一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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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意思大概是說,為了愛結婚,往往只是一時激情,還來不及進入更穩定的相處;一旦進入婚姻,粉紅泡泡散去,結婚前那些令人愛戀的一舉一動,在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催化之下,可能變成你在意又無法忽略或覺得無法妥協的細節,那麼,走上失敗的機率就很高了。
「有時候愛情就像冬天的雪,不管有多美,一旦散化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這話,一語點出了愛情的淒美。
文中提到,人啊,最好要為「幸福」而結婚。
雖然每個人對幸福的定義不同,但為了得到幸福,人會願意妥協、改變或調整。
我覺得說得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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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常會談著,要跟比較愛自己或自己比較愛的人結婚?
但其實,焦點都放錯了
當你執著在「愛誰或誰愛比較多的時候」
這段感情的矛盾便已種下
而在愛漸漸轉化為日常的過程中
這種子就可能在任何齟齬、爭執裡浮現、成長
然後午夜夢迴,再來感嘆一句:
都是因為他愛我比較多/我愛他比較多。
這是因為,當人一開始這麼說的時候
就已經用比較切割出了二元(我比較愛你,你比較不愛我)
而二元總是會對立的,不是嗎?
但若站在「幸福」的角度上,整個著眼的範圍便擴大、提升許多。當你想著要讓自己幸福時,就不太可能把心力花在無謂的計較與衝突;慢慢的,在你讓自己幸福的過程中,這愛情這婚姻必然會走向更幸福的路。
這是婚姻最美的藍圖了。
我想到一句話:
真正的愛,不是互相凝視,而是看著同一個方向。
正是一樣的意思。
因為當你和對方看著同一個方向,你們的嚮往是相同的(幸福),如此一來,這樣的信念,能讓彼此活在當下,而非執著過去(誰愛誰比較多),那麼,誰愛誰比較多還那麼重要了嗎?
不,不重要了。
因為,彼此會願意為了幸福而調整或妥協。
如果用這樣的思維去踏入婚姻,所謂的同床異夢或怨偶,大概就會少很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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