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一段往事。有一陣子,我從外地回花蓮,都很不想回家。因此,常常會在外頭逗留好一段時間。有一次,我在車站附近的7-11坐到半夜我好寂寞好寂寞一邊跟當時很好的同事聊天越聊自己越不對勁我好想要他來陪我於是,我還真提出了這樣的請求(其他還說了什麼我還真想不起來,而這件事或許當時的我也覺得太丟臉了,所以完全沒有註記)想當然爾,同事當然拒絕了後來,他還很嚴厲地跟我的殷勤畫清界線。但很神奇喔,這段往事倒是沒有留下什麼創傷就是了我猜大概當初狀況已經不好,這點拒絕也不算什麼吧?只是,今年我們又即將在同一辦公室了兩個星期前見面,我是覺得有點小尷尬因為他跟我講話的表情超~嚴肅跟認真的😂在他眼裡,我應該很恐怖吧😛但我想……還是不要多作解釋(當初的狀態不好之類)吧有些事好像多說多錯還是就放水流吧~~反正還有三年可以慢慢彌補(?)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