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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8 22:27:54| 人氣5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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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與一個人交往10年 從青澀的20 到有點風情的30
20 歲認識交往 28歲 牽手走入婚姻 31歲 簽字離開

原來 真的 會希望對方快樂 所以放手
原來 放手 是對未來還有期望 期望還能再一次的牽手
可是 好聚好散 真的很難
難在 我的心結 解不開.. 臉皮 不夠厚
只好將心情key成文字 用心情想念你

或許 那天在街上遇見
我 能 微笑著對你說: 這些年 對你的感情從沒放下過!
希望,你 快樂!


台長: 米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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