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新聞台 和 Kimo 聊天室 的朋友是看著我怎樣和--俊--從好朋友 → 結拜兄弟 → 愛人,這過程的。可在我加入的一些網路家族,在那的朋友是不知道我和--俊--的過去,我既然已經寫了--初戀、第 2,那麼現也該寫寫我的第3段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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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是我這生人最愛的人,他帶給我這生人最美的幸福,在我生活在世上這些年來,除了家人,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像--俊--那樣的愛我,為我付出!
所以,直到現在,每當有人問起我:『你當初放棄一切,後悔嗎?』
我的回答永遠不會改變:『由始至終我都沒後悔過,因為當時的--俊--值得我如此做!』
我和--俊--認識是在 2003年的 4月 Kimo 聊天室,當時他剛擁有第一部電腦。開始熟悉的原因是我們一起被人無端端踢出聊天室。那聊天室是當時我一個朋友開的,他把主持權轉給一個朋友後,有講明不可踢我跟--俊,結果他朋友勿踢我跟--俊,等我們重進聊天室的時候,俊--又被勿踢出去,我算是幸運沒再被勿踢。也就是那天,我跟--俊,開始有交集。
俊--脾氣不是很好,較火爆,可是卻從沒惹過是非!
在 2003年5月中吧,俊--開始追求我。而我是個只喜歡比自己年長的人--戀愛,對於小我整整十年的--俊,我是很果斷的--拒絕。在當時我拒絕他時講的話--蠻傷人的,我的目的就是要他對我死心。
而也是在 2003年5月,我們一班經常聚在一起聊天的好朋友們結拜成--兄弟。當時我跟結拜--老大--在 Kimo 聊天室的暱稱,都以--黑--字為主,老大--暱稱是:小黑,我的暱稱不管在哪個網站都是用:黑俠。所以,當時在 Kimo 聊天室大家都講我們是:黑氏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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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以各人的年齡從大至小,排出我們幾兄弟的--暱稱:
黑俠
123
bob
小kk
菸
小黑 ( 黑家老大 )
俊
( 七兄弟,可有三人是--巨蟹座的喔 ^^ )
跟--黑家兄弟--有牽連的--兄弟:
來福 (小傑)
↑這位兄弟是--黑家老大--檢回來的然而在去年他居然問我:『小黑,是誰啊?』最可氣的是,今天我跟老大聊天,來福--居然問我同樣的問題:『小黑,是誰啊?』( 昏倒 )
不過也難怪--來福--忘記,在 MSN 上也就我跟 Kimo 聊天室 的朋友經常保持聯繫,其他兄弟都不敲大家。
而當時,也就我跟老大 bob 與 來福 在 Kimo 聊天室常聊天。
小老虎
↑bob 的乾兒子。他是香港人,是我撿回來的他一直稱呼我 主人,稱呼 俊 小主人。因為當時我跟--俊--是愛侶,所以他這樣稱呼--俊。直到現在他也這樣稱呼。
他是個很單純的人,直到現在他也很保護我--bob--俊,不能接受別人 ( 包括--黑家兄弟喔 ) 對我們的無禮謾罵。
天秤瘋子
↑這人講話很風趣,跟 bob 是 Kimo 聊天室裡的好搭檔。當初我們結拜做兄弟,是有他的份的。可他喜歡自由身分,所以寧願做黑家笑匠。
這位仁兄有 2個專長:
1--對黑家兄弟,從不問原因理由的--幫忙一切。
2--沒有--時差觀念 ( 這點氣死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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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跟--俊,由朋友成為結拜兄弟。
在 2003年6月9日,我跟--俊--第一次在 PChome 新聞台建立起我跟他的溝通小世界,也就是我:【藍色天際】的新聞台。也是在同月裡,俊--成為我的網路上的小管家,幫我打理網路上的東西。也是這個時候開始,我對--俊--的態度開始軟化。
俊--追我將近半年,我由於要令他對我死心,我沒有給他有關我的一切資料,他在那半年中沒有我:電話,照片。他有的只是一個我 Yahoo 即時通的帳號。後來他教我用 MSN,也就多有我一個 MSN 帳號,這就是他唯一跟我溝通的渠道。
在當時兄弟們也都很佩服--俊--對我的愛--與--毅力,不僅是兄弟們佩服,在 Kimo 聊天室,凡認識--知道--俊--的人,都很佩服--俊。有的人的確很討厭--俊--的臭脾氣,可是在愛情方面,他們都很--佩服--俊!
在當時也有人罵我--冷血,對--俊--的感情視而不見。而--俊--始終不能忍受任何人對我的不好,雖然是別人幫他講話,他把來鬧我的人全踢出聊天室。
在做兄弟的那半年裡,俊--愛我真的愛得很--苦!我一直都是脾氣好--有耐性的人,可在當時,我一遇到--俊,火氣就上升,經常在聊天室裡跟他大吵,令黑家兄弟們看到冒冷汗,誰也不敢出聲講話。我當時氣他把時間浪費在我的身上,氣他不愛惜自己,所以我對他講話很絕--很兇。常把他罵哭,我也不理他。
在剛認識的半年,俊--有開心過嗎?我的感覺是:他從沒開心過,因為經常被我罵,經常擔心我突然離開聊天室,突然下網消失於 MSN,這他就無從找到我,與我聯繫。他講過,他總是會擔驚受怕,總怕我突然消失於電腦上。
直到 2003年10月10日,我們開始戀愛,在那天我仍抱著忐忑的心情對--俊講:『我愛你,可我不會把整個心給你,我只會給你一半,另一半的心是我的家人。』俊--那天笑的很幸福很甜,可我心裡很矛盾,總是不希望他把感情放在我的身上,不敢把自己的愛--釋放出去,所以還是經常對他很冷淡,電話仍是不給他,他和我的聯絡方式仍是:Yahoo MSN 帳號。
直到 2003年11月底,我的家族生意遇到一個極大的瓶頸,我的心情超級爛。俊--在MSN 跟我要電話號碼,他講--我不用講話,只要聽他講就好 ( 俊--當時知道我講話會很吃力 )。
於是我把電話號碼給了他,他打過來,那時他講的一句話,到後來也是他久不久都會講的,就是:『老公,僅管大家都離開了你,我仍站在你的背後支持你,做你的後盾,我希望你永遠記住,你的背後還有我!』
這是一句很簡單的話,任何人都會講,可有幾人能夠做到呢?
俊--他做到了!
不管是在網路上,生活中,工作中,他真的做到--做我的支柱--後盾!在那時候,每當我遇到瓶頸,每當我心情極不好,我就會想到--我的背後還有--俊,我不是--孤軍作戰!
俊--不但是在事業上幫我--鼓勵我,在我的學習方面也是大力支持鼓勵我,只要我學習上需要的教材,他從不吝惜的買下送我。
像我當時在學電腦,他就買下一些很貴的軟體送我,我不但沒有讚他,反到唸他亂花錢,唸到他不開心 ( 想想當時的自己真的很過分 )。
在那時候,我們是靠著網路聯繫感情--溝通思想。
俊--24小時都掛 MSN 上,開著視訊。
而我當時的電腦底板很舊,不能 24小時掛網,可--俊--堅持 24小時掛網,他怕我上網一個人會孤單,所以他就 24小時掛網,我有開心與不開心,都可隨時敲過去。
當時我們試過一起同聽一張 CD,看同一部 VCD,看同一篇文章,同時間講出自己當時的感想。我們有聊不完的話題,從沒冷場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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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哪 ( 包括 Kimo 聊天室-- PChome 新聞台 ),大家都能看到--俊--總是以我為重,做我背後的--男人。不但從沒--有失他的身分,也令大家知道--我是一家之主。
做到這點,是很不容易的。講誰都會講,可行動卻是相反的。就我所看到的愛侶,極少會有做到這點的。
在當時,我以擁有--俊--為傲自豪!
俊--雖然在 Kimo 是出名的--火爆脾氣,可大家都知道他的人是很好的,心--也是很好--單純的,所以--俊--從沒惹過啥--爛是非,從沒丟過我的臉。
俊--人緣雖然很不好,可從沒看過有人講--俊--任何是非 ( 至少我跟我結拜兄弟們--朋友們--所有認識我們的人--沒看到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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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對我的好,他帶給我的幸福,我這輩子也不會忘記!
可我跟他--絕對不會再續前緣!我們分手,是我們--緣盡。
分手,不是要抹殺對方--對我的好與為我所付出的一切!
我心裡永遠都會愛著 2003年10月10日--至--2004年10月22日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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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是我送給--俊的小猴子,他一直保存得很好;小哈奇士狗,是--俊--送我的,我也一直保存得很好。
俊--送我東西的時候,如果有兄弟同樣需要他寄東西或送東西給別人,他都會講明,遲些寄出給對方,因為--他總要我第一個收到他的東西。
而且,他送我的東西絕對不會跟任何人的一樣 。
這是對愛人的基本--尊重!我送我愛人們的東西也是如此。
當你真心--很用心的愛一個人,你自然就會這樣做。
我想沒有任何一個人,會喜歡自己是最後一個收到愛人的禮物--而且還是跟別人一樣的東西。
送給我的東西,只要是真心屬於我的,就算是分手了,我仍會很珍惜--保存得很好;不屬於我的東西,我絕對不會留著,一律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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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到這樣一句話:『是非,是自己找的。當所有是非都指向同一個人,那麼你就應該對這個人好好--評估一下,好好去認清對方!』
P/S. 寫於 2006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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