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忽然之間,想起了你。
記憶真的很奇妙有些事情你覺得忘記了,卻忽然在某個時刻裏記起。有些人覺得可以放下了,卻又會在喚起記憶的時候重新想起。這樣的人到底算重要的嗎?
今天看《青年文摘》,裏面有一句話,說是一個詩人說的:下雨的時候,想起的,是你愛的人;下雪的時候,想起的,是愛你的人。那我昨天晚上在下雨的時候突然想起你,是算什麼呢?我喜歡你,可是我不愛你。還不懂得什麼是愛吧,這個字太沉重了,我們都負擔不起。承諾的愛,重要,可是縹緲。風吹一下,就散了。腳踏實地的愛才實在。喜歡或者愛,是不應該只說在嘴上的,要有行動。而且有的東西,說穿了,說明了,就不美了。
所以,即使現在想到你,我也不告訴你了,等你哪一天,來到這裏,發現它。
昨天已經告訴你:可以把你放下了。可是為什麼每次都是這樣呢?剛剛下定決心,卻有一大堆因素來干擾。今天又下雨了。我真的很討厭下雨。
以前是因為下雨的時候你也總是不帶傘,怕你會淋到雨,你卻都滿不在乎。後來是因為下雨的時候你都會打車了,這樣我就要連續好幾天看不到你了。
可是現在,不管什麼時候,都遇不到了。因為你都不騎車了。問你為什麼不騎了,你說不想騎了。於是,那抹銀色就在車庫裏消失了。
下雨的時候就會莫名地傷感起來,會想起很多事情,我討厭這樣。討厭看到脆弱的自己,為了過去,為了回憶,難過的自己,真令人討厭。!!!!!!!
緣分為什麼這麼奇妙呢。
最早印象不好的人隨著瞭解的深入開始變成好朋友,後來變成喜歡的人,接著是因為客觀原因而冷戰,然後冰釋前嫌,再然後變成普通朋友,最後阿,疏遠得好象從來都不認識一樣。而現在,還是朋友,只是不知道為什麼,都變得很少聯絡了。
我有時候都會想,是不是我喜歡的那個人去了其他地方而現在的這個只是個替身,還是他只活在我的臆想當中?不然他怎會就不見了呢?
美在曖昧不明時,如果以後再遇到喜歡的人,我一定不讓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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