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談論的角色
這次為了朋友的生日,大家有不一樣的想法與意見。相對的,有同意的聲音,不同意的聲音。
《亦原定提案》
”A” 早上七點出發。先去”計劃一”
下午看要去那再決定吧!
晚上看幾點回來,大家吃個飯,還可以去看電影之類的。
隔天一早大家懶床一下,晚些再去找”生日”。
中午大家吃個飯驟一下,
下午消耗一下時間找事做。
晚上為”生日”祝賀,結束後直接送”生日”去坐車,叫”生日”可以回去了。
《變更提案》
”B” 提出了回應。就早上不要去玩了,大家下午帶”生日”去打保齡球。晚上去”地點”吃飯。
”C” 其實晚上可以烤肉啊!要的話下午四點”C”下班我們就可以去買了啊!
於是,決定了”B””C”計劃上的合併。
提意結果向還不清楚的人說明時,開始有了”聲音”。
而我的想法是,有人提意了,當時也沒有反對意見。
所以,我們再後面要做的,是讓大家所決定的意見更為活潑有趣。而非讓它有更多的”聲音”出現。
談論時,將意見表達出來是好事。只是,過多的評論而非想點子來解決當況下問題,這只會讓問題有著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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