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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1 06:33:18| 人氣42| 回應0 | 下一篇

***** 遺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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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 是 很 重 要 的 一 份 資 料 *****

我死後...

1.還看得到屍體時,請把叫人把我的身體直接拿去火化,然後不用管它,請直接著走人。

列如:車禍、病死、跳樓的、...(任何看得到屍體的狀態)。

2.看不到屍體時,就不用理它了,請回去過自己原本的生活。

列如:失蹤、被水沖走、落海、...(只要看不到就是了)。

*我的所有東西只要想要用的都可以回收利用,但請不要再留下來說什麼要當作紀念的這一類狗屁話。

台長: 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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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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