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在當時的超級星期天紅透半邊天,那時候我還記得是小燕姐還在主持界稱霸的時候,而這句話是當時招牌單元超級任務裡面阿亮說過的,單元的內容大多是某某明星為了感念什麼人然後想要找他回來做報恩,感覺就像白鶴報恩一樣,然後阿亮就要去找諸多線索去找到那個給明星很多幫忙的人,這句話就是他常掛在嘴上的,因為走過,才有痕跡,有痕跡才找得到目標不是嗎?
想想我過去的痕跡,好像都沒有值得拿出來吹噓的,小時候幼稚園踢足球隊,好像都沒有射進門過,不過倒是踢過一次烏龍球,換來教練的傻眼,這個不知道算不算可以拿來說嘴的;幼稚園拿到市長獎跟模範生,只是因為幾個小朋友上司令台抽紙籤,我拿到一個裡頭打圈圈的,所以我得到了這些獎項,不知道籤運很好算不算豐功偉業;小學一年級的時候,因為全班都已經會ㄅㄆㄇㄈ只有我不會,老師很委婉的跟我老媽說能不能我在家先自習一下,這個不知道算不算很酷炫的事情;小學六年轉了三次學,換了三間學校,只因為我仗著爸媽是老師而胡作非為,這樣應該也可以拿來大大吹噓一番;國中當了全校的總司令,就是要升旗的時候要跑去跟校長敬禮後轉生根全校喊立正稍息的那個人,結果在一次升旗我被訓導主任在全校面前大聲訓斥,要我重頭跑一趟喊一次口令,因為我那次跑得跟痞子一樣,國中生阿,哪個男生不耍痞的,這個應該也還不錯來說嘴吧;國中還有一次跟朋友一起耍狠,去別人班上找人訂孤隻,結果我朋友頭被打破,我們兩個流血流滴的跑回教室,這應該也很有男子漢的氣魄吧;高中就太多事情了,就跟訃聞發送的人數一樣,族繁不及備載,就容許我略過不說;大學想來想去最酷的應該就是念政治學系結果政治學被當了三次,這應該可以在子孫輩的口耳之中當傳說吧!
不知道我走過的痕跡是什麼樣子,足跡在沙灘上總顯得寂寞,讓浪拍阿拍的,漸漸的消逝,我的痕跡是像沙灘上的腳印,還是跟好萊塢星光大道的明星手印一樣讓大家膜拜,還是只是像個邱賤豪鍋子沒洗乾淨有菜渣留在鍋子邊緣的那種痕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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