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這種東西騙不了人,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不是那回事就沒那個架勢。
昨晚第二次看二手玫瑰,比較仔細地聽他們的演唱,聽完的結論是中國搖滾—the best is yet to come…
但因為居高臨下,所以每當主唱梁龍抬起頭來,我都會看到他濃妝豔抹的一張臉,那表情有點不屑,有著輕視一切,毫不當真的吊兒郎當,因為那樣的表情,我的視線一秒都離不開他,等著他下次再抬頭時,看看他那讓人有點討厭卻看得興味昂然的表情。
那是完全浸潤在自信的一張臉,因為他的自信,所以即使他們玩得音樂中擺了那麼多俗到極點的原素,仍有種跳脫的美。
壓倒性的自信,把惡俗變成了挑釁,舞台上的隱形的樑,就是靠梁龍那輕挑的模樣撐起來。
要經過多少次成功和失敗才有這種自信呢?或是,有些人無緣無故就可以相信自己到那個地步?
自信或是由大量和長期的注視與肯定所滋養壯大的,愛慕是更強大但短暫的肥料,因為它雖然比甚麼都甜美,但對於賣藝不賣身的人來說,光得到愛慕離滿足太遠。
但對於賣藝者而言,所有的注視都是主觀的,於是只有大批恆長的肯定,才能建立起客觀的信心。當然,極度主觀的賣藝者不計算在內,他們可以不顧一切地相信自己是天才。
而所有會懷疑自己不是天才的眾多賣藝者們,就會自信與自卑間激蕩如停不下來的鐘擺。
站在台上的人都有自信,只是多與少的不同,而自信當然與實力掛勾,雖然不一定成比例。實力差強人意的時候,那就是自大而不是自信。
而你看著台下那些幾乎把頭甩斷、把腰扭彎也不會有人注視的人時,或者,你也會像我一樣,把自信和表演欲切割開來。
賣命、狂熱、瘋狂、極端…這一切都無法帶來同一種氣勢,缺乏自信的底蘊,表相再怎麼熱鬧,也沒有同一個效果。
由此可證,獨挑大樑與跳樑小丑的距離,大概有五個光年那麼遠。
愈自信的表演者愈迷人,Steve Vai一個人站在台上,也能發出驚人的魅力,看他的演出是見證自己如何被征服,然後永遠記得那種心悅誠服。
那樣的人不管你說它是太陽是月亮還是星星或燈泡,反正都是發光體。
美好的是他在活著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是發光體,對於那些名流千古的畫家、作家、音樂家…都不一定有「知道」自己在發光的運氣。他們的光照亮往後的時間線,而我想知道他們在活著的時間點,是否能對自己充滿自信。
其實,不需要那麼亮,也不用亮那麼久,只要被人看到那點光,夫復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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