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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8 22:46:17| 人氣2,18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雜阿含經] 布施應占所得比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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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雜阿含經》裡一句偈語:「一份自食用,二份營生業,餘一份藏密
,以撫於貧乏。」星雲法師延伸此義指出,十分財富的處理應當「十分之
四經營事業,十分之三家庭生活,十分之二儲蓄應需,十分之一作福功德
。」此外他更指出,佛教所認可的財富還包括身體的健康、生活的如意、
前程的順利、眷屬的平安、合法的錢財、內心的能源等,所以一個人可以
從很多方面感到財富的可貴。

詳見全文:

金錢本色

http://tw.myblog.yahoo.com/jw!rUAGR0iYAwNOFl0HdMa46A--/article?mid=242

 

 

佛法指示我們有幾種的處理方法,第一、要供養父母師長.第二、要讓妻子兒女過著快樂的生活。第三、要擴建正當的事業.第四、要有一些儲蓄,以備不時之需。第五、要布施、救濟,以造福人群,廣結善緣。各項的比例,大約如下:供養父母師長十分之二,妻子兒女的生活十分之四,擴建事業十分之二,儲蓄以備不時之需十分之一,布施、救濟、做功德好事十分之一,這就是佛教教人處理錢財的方法。

詳見全文:

合理的經濟生活(2)

http://www.baoguangsi.org/a/fawuliutong/2010/0521/620_2.html

 

 

財富應該怎樣處理?

透過個人努力所積累所的財富應該怎樣處理?從佛法角度而言,大致上有兩個大原則:
一、奢儉適中:不要過分吝嗇,被說成鐵公雞、守財奴。也要量入為出,不可過分耗費,導致家庭經濟捉襟見肘。特別要說明的是,佛法雖然勸人供養三寶,但是也要衡量自己的能力,否則引發家庭經濟的困窘,遲早會產生障礙。
二、蓄用兼顧:由正業得來的財物,佛指示做四種用途:
(一)資用:把一部分財物,用作經常性的生活費用。在財力可能時,每人應當有適當的生活水準,不可奢侈,卻要足夠。
(二)積蓄:每年的收益中,應保存一份做臨時支出及養老用。
(三)經營:無論從事哪一種職業,都應該在每年的收入中,分出一份為事業費。多闢田園、增設工廠、增加資本、充實學力或工作技能。這樣才會增加收入,使財富增長、累積起來。
(四)做福:人不能專為自己、專為現世,應當顧到社會福利,以及自己的後生福樂。所以對社會公益-文化、慈濟事業、三寶法益~供養、護持,都要有一份收入來做福。這不但是自己積福德,也是為人群謀幸福。


《雜阿含經》談到處理自己的財富時說:「一份自食用,二份營生業,餘一份藏密,以撫於貧乏。」星雲大師將它引申為十分之四~經營事業、十分之三~家庭生活、十分之二~儲蓄應需、十分之一~做福功德。
另外,《大寶積經》教導我們處理財富的方法是三分之一~供養宗教、三分之一~救濟貧窮、三分之一~奉獻國家。《涅槃經》則提示四分法,四分之一~供養父母、妻子,四分之一~補助僕傭屬下,四分之一~施給親屬朋友,四分之一~奉事國家、沙門。

詳見全文:

佛教的財富觀

http://tw.myblog.yahoo.com/jw!Xk2_f0CUQUXb7jxhq.p5rq52/article?mid=888

 

 

 

台長: Duke - 渡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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